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辽宁省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pdf
文件大小:147.78 KB
总页数:7 页
更新时间:2025-07-02
总字数:约5.94千字
文档摘要

辽宁省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辽宁省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针对特殊情况

的专项抽查、辽宁省内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地方监

督抽查可参照执行。监督抽查产品范围包括防爆电器、防爆灯具产品。

本细则内容包括产品分类、术语和定义、企业产品生产规模划分、检

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和异议处理。

2产品分类

2.1产品分类及代码

表1产品分类及代码

产品分类一级分类二级分类三级分类

分类代码6605605.1

分类名称机械及安防防爆产品防爆电气设备

2.2产品种类

防爆电气设备主要包括防爆电器及防爆灯具等产品。

防爆电器产品主要包括防爆开关电器、防爆配件等,型号规格繁

多,按功能用途分为:

——高低压开关

——起动器、继电器

——主令电器

——接线盒等

防爆灯具产品种类、型号规格繁多,按光源性质分为:

——热辐射光源(白炽灯等)

——体放电光源(荧光灯、高压钠灯等)

——场致光源(LED灯等)

防爆电气设备按防爆型式分为:

——隔爆型(适用于爆炸性气体环境)

——增安型(适用于爆炸性气体环境)

——复合防爆型

防爆电气设备按爆炸性气体环境又分为:

I类:用于煤矿瓦斯气体环境

Ⅱ类:用于除煤矿瓦斯气体外的其他爆炸性气体环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细则。

3.I防爆电气设备

煬炸性环境中作为电气装置的部件或与其有关的包括仪器、附件、

组件、元件的总称。

3.2爆炸性气体环境

在大气条件下,可燃性物质以气体或燕汽的形式与空气形成的混

合物,被点燃后,能够保持燃烧自行传播的环境。

4企业防爆电气产品生产规模划分

根据国家统计局印发的相关管理办法,确定企业规模。

5检验依据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勒误的内容)

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

本细则

GB3836.1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

GB3836.2爆炸性环境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

GB3836.3爆炸性环境第3部分:由增安型“e”保护的设备

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6抽样

6.1抽样型号或规格

同一型号同一规格的产品可以为不同批次和不同生产日期所生

产。

6.2抽样方法、基数及数量

在企业成品区内,随机抽取近期生产的并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

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产品。

随机数可使用随机数表、骰子或扑克牌等方法产生。

抽样基数不少于2台,抽取2台产品,其中,1台作为检验样品,另

1台作为备用样品,备用样品保在被抽查企业。

6.3样品处置

样品应采用封条等适宜的方式对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分别签封。

检验样品需包装完好,以避免寄送过程中损坏。检验机枃接收样品应

当有专人负责检查、记录样品的外观、状态、封条有无破损及其他可

能对检测结果或者综合判定产生影响的情况,并确认样品与抽样单的

记录是否相符。对检测样贴相应标识后入库待检。

6.4抽样单

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被抽查产品及企业相关信息。

同时记录被抽查企业上的防爆电气产品销售总额,以万元计。若企业

上一年度未生产,应记录本年度实际销售额,并加以注明。I类及增安

型防爆产品绝缘材料的按相比漏电起痕指数(CTI)的分级证明材料、

产品引入装置适用的最小电缆直径值等,应在抽样现场获取,井经企

业确认。

7检验要求

7.1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见表2。

表2检捡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