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市呈贡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笔试模拟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垄断资本主义国家对经济的宏观管理与调节是代表着()
A.大垄断资本家的经济利益;
B.中小资本家的经济利益;
C.垄断资产阶级的整体利益;
D.全体劳动人民的共同利益
【答案】:A
【解析】垄断资本主义国家本质上是为资本家服务的,宏观管理与调节并非为中小资本家、全体劳动人民,而是代表大垄断资本家的经济利益,以保障他们在经济上的主导地位和最大利益。
2、组织机构的设置与安排宛如一个组织的骨骼架构,直接影响并决定着组织的运行方式与运行效果。因此,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进行合理设置,且设置要满足诸多条件。其中“保证人有事做,事有人做”体现的条件是()。
A.各个组织人员之间按比例配制
B.员工的任务与组织相平衡
C.适应环境具有弹性
D.不同岗位的职权相匹配
【答案】:B
【解析】“保证人有事做,事有人做”强调的是员工的任务和组织的工作安排之间要达到一种平衡状态。也就是说,要让每一位员工都有合适的任务可做,同时组织内的每一项工作都有相应的人员来承担。这与员工的任务与组织相平衡的表述相符。各个组织人员之间按比例配制主要侧重于人员数量在不同组织部分的比例关系;适应环境具有弹性突出的是组织能根据环境变化做出调整;不同岗位的职权相匹配关注的是岗位权力和职责的一致性。所以体现的条件是员工的任务与组织相平衡。
3、某偏远山区交通不便,儿童居住分散,为保障当地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县级人民政府可采取的措施是设置()。
A.走读学校
B.寄宿制学校
C.家庭学校
D.半日制制度
【答案】:B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对居住分散的适龄儿童、少年,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寄宿制学校,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对于某偏远山区交通不便、儿童居住分散的情况,设置寄宿制学校能解决儿童上学路途远等问题,确保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走读学校对于居住分散且交通不便地区难以保障儿童按时上学;家庭学校并非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县级政府可采取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措施;半日制制度不能满足适龄儿童完整接受义务教育的需求。所以应设置寄宿制学校。
4、在某甲类传染病的防控期间,被隔离的李某多次向护士隐瞒其从疫情重灾区返乡的事实,导致大量医护人员被感染,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李某的行为构成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
B.李某的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C.李某的行为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D.李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答案】:C
【解析】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本题中李某的行为并非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导致,不构成此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使用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险性相当的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一般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故意且行为的危险性与放火、决水等相当。而本题中李某只是隐瞒病情重灾区返乡事实,未体现出与放火等相当的危险故意和行为,不构成此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是指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李某在甲类传染病防控期间,多次向护士隐瞒从病情重灾区返乡的事实,导致大量医护人员被传染,符合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构成要件。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本题重点在于李某违反传染病防治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并非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不构成此罪。综上所述,李某的行为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5、某家烧烤店开业当天,冯某和张某组织25人以霸占座位、聚众造势等软暴力手段进行滋扰,干扰正常经营秩序。请问冯某和张某是否构成犯罪()。
A.不构成犯罪
B.构成寻衅滋事罪
C.构成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
D.构成组织、资助非法聚集罪
【答案】:B
【解析】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题干中冯某和张某组织25人采用霸占座位、聚众造势等软暴力手段进行滋扰,干扰烧烤店正常经营秩序,该行为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行为。本题并非针对特定的公共场所秩序和交通秩序,不符合此罪的构成。组织、资助非法聚集罪是指多次组织、资助他人非法聚集,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题干未体现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