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经济法概论练习题
一、单选题(共20题,每题1分,共20分)
1.试题:在董事长和副董事长董都不能履行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时,董事会()
选项(A)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出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选项(B)由代表1/10表决权的股东自行召集和主持
选项(C)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出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
选项(D)不能召开
参考答案:A
2.试题:某上市公司2014年5月发行5年期公司债券2000万元,2年期公司债券1500万元。2017年1月,该公司鉴于到期债券已偿还且具备再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其他条件,计划再次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经审计确认该公司2016年12月末净资产额为6000万元。该公司此次发行公司债券额最多不得超过()。
选项(A)400万元
选项(B)500万元
选项(C)800万元
选项(D)100万元
参考答案:A
3.试题:甲、乙、丙三人于2005年10月投资设立A普通合伙企业,11月1日甲在与B公司的借款合同中,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甲未将此事通知合伙人乙和丙,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错误的是()。
选项(A)将甲作为退伙处理(可以这样吗?)
选项(B)甲的出质行为无效
选项(C)如果甲的行为给乙、丙造成损先,应当承担责任
选项(D)甲的出质行为有效
参考答案:D
答案说明: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题中甲未通知乙和丙,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所以甲的出质行为无效,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甲的行为不符合当然退伙的情形,不能将甲作为退伙处理,C选项错误。如果甲的行为给乙、丙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责任,D选项正确。
4.试题:下列事项中,按照《合伙企业法》规定,不必经普通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是()
选项(A)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选项(B)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选项(C)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选项(D)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参考答案:B
答案说明: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不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试题:某有限合伙企业吸收甲为该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对甲入伙前该企业既有的债务,下列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选项(A)甲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
选项(B)甲承担无限责任
选项(C)甲以其实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
选项(D)甲不承担责任
参考答案:A
答案说明: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甲作为有限合伙人,入伙前该企业既有的债务,甲应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所以答案选B。
6.试题: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人员中,可以不对普通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有()
选项(A)被聘为合伙全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选项(B)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入
选项(C)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
选项(D)合伙全业债务发生后办理退伙的退伙人
参考答案:A
答案说明:普通合伙企业中,全体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与不执行事务合伙人都需承担连带责任,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被聘为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仅是受雇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并非合伙人,不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7.试题: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公司承担责任的范围是()
选项(A)其所认缴的出资额
选项(B)其所认的出资额
选项(C)其所认缴的资本
选项(D)其所持股份
参考答案:A
答案说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这里强调的是“认缴的出资额”,而不是“认的出资额”,“认缴”包含了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承诺缴纳的意思;“资本”表述不准确,准确的是“出资额”;“所持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承担责任的依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责任依据是认缴的出资额。
8.试题:享有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的主体是()
选项(A)公司
选项(B)全体董事
选项(C)全体职工
选项(D)全体股东
参考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