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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农业废弃物蔬菜废弃物集中处理运行管理规范》
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经昆明市政府批准,2024年4月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昆明市地方标准制定项目计划的通知》,同意由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昆明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负责起草《农业废弃物蔬菜废弃物集中处理运行管理规范》地方标准(以下简称《规范》)。
2024年4月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昆明市地方标准制定项目计划的通知》,同意由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昆明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起草制定《规范》地方标准。2024年4月,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联合昆明市农业农村局,由昆明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牵头成立了《规范》起草工作小组。2024年5月至6月,起草小组查阅了国内外农业废弃物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全面分析蔬菜废弃物集中处理过程中各个环节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结合当前监督管理现状,提出《规范》规范标准框架。2024年7月,起草小组联合生态环境部门赴晋宁区对多家蔬菜废弃物集中处理单位进行座谈和实地现场调查,分析蔬菜废弃物在集中处理过程中管理存在的问题。2024年8月,起草小组按照地方规范的编制结构和编写要求,从术语、一般要求、过程管理、信息管理等内容进行逐一梳理,形成标准初稿。2024年11月,起草小组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多次内部咨询,结合意见对标准进行多次修改和完善,形成中期技术审查稿。2025年1月,根据《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2025年昆明市地方标准制定申报项目负面问题意见建议的函》,起草小组认真对照《地方标准制定负面清单(试行)》,不存在负面问题。2025年2月19日,由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规范》中期技术审查会,会上相关专家一致同意通过,会后根据专家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2025年5月,对《规范》向昆明市农业农村局、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处室以及14个县(市)区分局、涉及蔬菜废弃物集中处理单位等相关方进行公开意见征询,根据反馈意见再次完善补充,形成终期技术审查稿。2025年6月16日,由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规范》终期技术审查会,会上相关专家一致同意通过。会后根据与会专家提出的5条修改建议,对《规范》进行再修改完善,修改意见全部采纳。2025年7月1日,由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30天。
二、主要内容及制定依据
主要内容:地方标准《农业废弃物蔬菜废弃物集中处理运行管理规范》对蔬菜废弃物集中处理运行的一般要求、过程管理及信息管理等内容作出了规定。适用于对蔬菜废弃物集中处理的管理。
制定依据:
1.《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通用要求》(GB/T34805);
2.《农业固体废弃物污染控制技术导则》(HJ588);
3.《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HJ1091);
4.《农业废弃物冷库蔬菜废弃物处置规范》(DB5301/T82-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