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农场建设通则
Generalguidelineforconstructionofecologicalfarm
(报批稿)
编制说明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
江苏省农业绿色发展研究会
南京农业大学
江苏省耕地质量与农业环境保护站
江苏省绿色食品办公室
一、目的意义
生态农场是依据生态学原理,遵循整体、协调、循环、再生、多
样原则,通过整体设计和合理建设,获得最大可持续产量,同时实现
资源匹配、环境友好、食品安全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是生态农业的
重要实践单元。随着国家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农业,生态农场建设被摆
在重要位置,2020年农业农村部发布《生态农场评价技术规范》
NY/T-36672021
(),年在全国开展生态农场的评价、监测、指导,
三年来已认定国家级生态农场776个,其中江苏省75个,占比接近
10%。
由于才起步,还面临一些问题,突出表现为经营主体对于生态农
场内涵和如何建设“生态”不清晰,认为做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
或有种养循环就是生态农场,不知道如何建设生态农场或只按照提高
农田基础设施和生产设施的项目思维去建设,这不符合国家政策初衷,
也无法促进生态价值实现。而NY/T-3667主要是从建设水平和成效上
对生态农场进行评价,解决了如何评的问题,欠缺了如何建设“生态”
以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容。
基于此,围绕如何建设生态农场制定相应标准规范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科学指导生产经营主体建设生态农场,充分发挥生态价值和生态
功能,促进生态价值实现,协同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二是为
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生态农场建设的政策文件提供决策支持和方法依
据,推进生态农场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三是通过宣传引导带动更
多社会力量投身生态农场建设工作,为消费者提供更多优质农业生态
产品,带动经济发展。
二、任务来源
1
根据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江苏省地方标
准申报指南的通知》(苏市监标函〔2023〕24号),项目申报单位提
出了《生态农场建设通则》立项申请,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下达
20232023173
年度江苏省地方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苏市监标﹝﹞
号),获得标准立项。本项目牵头承担单位为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参
与单位为江苏省农业绿色发展研究会、南京农业大学、江苏省耕地质
量与农业环境保护站和江苏省绿色食品办公室,对口行政主管部门为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三、编制过程
(一)成立标准编制工作组
为做好标准的编制工作,2023年8月,由项目牵头承担单位江
苏省农业科学院组织成立了标准编制小组,并讨论制定了标准编制草
案,明确任务分工和工作进度计划,包括标准文献资料的收集、标准
材料的起草及修改、组织标准的征求意见等工作。
(二)文献资料收集
为科学编制本文件,项目组采用文献检索、网络查询等方式广泛
收集与生态农场相关的标准、政策、文献等资料,为标准起草提供参
考。收集整理《“十四五”全国农业绿色发展规划》、《“十四五”循环
经济发展规划》、《“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推进生态
农场建设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政策文件,分析有关推进生态农场建设,
促进农业绿色低碳转型的内容。收集整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
GB2761GB5084
中真菌毒素限量》()、《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粪
便无害化卫生要求》(GB7959)、《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