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1期
子女同住对养老第三支柱建设的影响研究
——基于CFPS的经验证据
何圆钱雨婷王伊攀*
摘要:2021年11月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在倡导“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
父母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履行赡养义务、承担照料责任”的同时,强调要“促进和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两
者之间能否兼容促进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中央积极应对老龄化战略能否切实贯彻到解决养老问题的实践之中,但现有
文献对两者之间关系缺乏必要关注。文章利用2016年和2018年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FPS数据,从老年人金融参与的
视角检验了子女同住对养老第三支柱建设的影响。研究发现,子女同住显著促进了养老第三支柱建设,提高了老年
人金融参与积极性,尤其是对风险金融资产投入的促进更加显著。老年人为男性、居住东部地区、子女教育水平和个
人收入高时这种促进效应更显著。机制研究发现,子女同住降低了老年人风险厌恶程度、增加了老年人知识认知和
信息接触,从而增加老年人金融投资;同时发现老年人给予子女的劳动支持更能促进个人养老金参与,而子女对父母
的照料未发现该促进效应,支持了子女同住的代际交换动机。结论表明,子女同住与养老第三支柱建设可有效互补。
发展养老第三支柱不但能够满足老年人在子女赡养能力不足的情况下高质量的自我养老需求,更是能提升老年群体的
自我获得感和幸福感,让养老负担转化为积极养老。
关键词:子女同住养老第三支柱风险金融资产家庭金融
DOI:10.19592/ki.scje.391869
JEL分类号:G11,G23,J14中图分类号:F063.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6249(2023)01-049-17
一、引言
为了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21年11月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
①
的意见》。该《意见》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老龄工作提出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落实为制度设
计和政策举措的纲领性文件。其针对如何积极养老提出了两条重要的具体措施:一是要“鼓励成年
子女与老年父母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履行赡养义务、承担照料责任”,二是强调要“促进和规范发展
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探索通过资产收益扶持制度等增加农村老年人收入”。前者是目前我国最为普
②
遍的以与子女同住为核心特征的家庭养老方式,后者是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何圆,山东工商学院金融学院,E-mail:heyuan1008163.com,通讯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滨海中路191号,邮编:264005;
钱雨婷,山东工商学院金融学院,E-mail:qytsss530163.com;王伊攀(通讯作者),山东工商学院金融学院,E-mail:wangyipan@yeah.
net,通讯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滨海中路191号,邮编:264005。感谢匿名审稿人的意见,作者文责自负。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社会网络视角下家庭资产配置与老年人福利互动关系研究”(17CRK016)。
①资料来源:/gongbao/content/2021/content_5659511.htm。
②艾媒咨询2020年养老模式占比调查显示,以子女同住为核心的家庭养老占到90%,机构养老占到7%,社区养老占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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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同住对养老第三支柱建设的影响研究——基于CFPS的经验证据
的核心发展方向。那么,上述两个具体措施之间是否能够相互兼容促进?如何协调上述两个发展目
标?两者之间的关系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中央积极应对老龄化战略能否切实贯彻到解决养老问题的
实践之中,进而影响老年群体“老有所养”目标的实现。
①
实际上,养老第三支柱被寄予越来越多的期望来解决养老问题。当前,我国养老保障体系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