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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海商法期末考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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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7 页
更新时间:2025-07-01
总字数:约8.79千字
文档摘要
一、海商法的定义
我国《海商法》将海商法定义为“调整海上运输关系、船舶关系”的法律标准的总称。二、海商法的调整对象
广义的海商法既调整公平主体之间的横向海上运输关系、船舶关系,又调整非公平主体之间的海上运输关系、船舶关系。
狭义的海商法则主要调整公平主体之间的海上运输关系、船舶关系,不调整纵向隶属关系。
三、船舶的定义
广义上的船舶是指通常意义上的船舶,即但凡具有肯定构造,能在水上航行的工具,均可称为船舶,其根本特征是可以作为水上航行工具或装置。
狭义的船舶是指法律法规中定义的船舶。
我国海商法对船舶的定义:本法所称船舶,是指海船和其他海上移动式装置,但是用于军事的、政府公务的船舶和20总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