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市场经营规范
农贸市场经营规范
商户准入规范
资质审核严格:入场经营者必须依法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涉及食品销售的商户)等相关证照,市场开办者应严格审核,留存复印件备查,确保经营主体合法合规。对销售特定农产品,如肉类,需额外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销售进口食用农产品,要查验海关部门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文件。
合同签订明确:市场开办者与入场经营者签订详细书面合同,清晰约定经营内容、收费项目与标准、食品安全责任、环境卫生责任、公共安全责任、违约责任等事项,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市场运营有序。
商品质量规范
进货查验到位:商户采购食用农产品,应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详细记录进货凭证,核对供货者信息,包括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采购需检疫、检验的肉类,务必索取并留存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采购进口食用农产品,索取并留存海关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销售标识准确:销售食用农产品时,应在销售场所显眼位置或带包装产品的包装上,如实标明食用农产品名称、产地(具体到县(市、区),鼓励细化到乡镇、村)、生产者或销售者名称或姓名等信息。有保质期要求的,标注保质期;保质期与贮存条件相关的,标明贮存条件;使用保鲜剂、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的,标明添加剂名称。即食食用农产品还应标明具体制作时间,标签文字使用规范中文,内容清晰、准确,无虚假、误导信息。
质量安全保障:禁止销售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用农产品,以及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其他农产品。销售者定期检查库存,及时清理问题商品。
环境卫生规范
日常清洁维护:市场配备充足卫生保洁人员,实行全天保洁,确保内外环境整洁。地面硬化且无坑洼、积水、泥土,无垃圾、纸屑、污物、烟头、痰迹、污水等;墙面瓷砖化,无积尘、蜘蛛网;店门橱窗保持整洁。配备密封式果皮箱、垃圾桶(箱)等环卫设施,容器定期清洗,保持内外干净,垃圾日产日清,严格落实“门前三包”制度。
公厕卫生达标:公厕达到二类以上标准,内外设施齐全完好,保洁制度完善,室内清洁,墙面整洁美观,公厕标志醒目,配备防蝇、防蚊、防鼠、除臭和消毒设施或采取相应措施。
垃圾处理规范:设置垃圾中转密闭间,对废弃物集中处理并及时清运。垃圾运输车和手推式垃圾收集车等密闭存放、运输,防止垃圾散落、异味扩散,按垃圾分类要求做好分类工作。
食品安全规范
分区销售合理:按照食用农产品类别,科学实行分区销售,生熟、干湿、鲜活经营区之间设通道分隔,防止交叉污染。例如,鲜活水产区与其他经营区距离不小于5米,且不得现场宰杀。
加工销售合规:生肉经营户配备冷藏设备和分割台板;粮油门店设置防鼠台;销售直接入口和不需清洗即可加工的散装食品,由专人负责,操作时佩戴口罩、手套和帽子;从事即食食用农产品简单加工、销售的,采取有效食品安全防护措施,避免交叉污染。
检测制度落实:市场开办者建立食用农产品入场查验制度,审查经营资格,查验产品产地证明、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等。批发市场开办者配备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或委托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开展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或快速检测,并及时公布检验结果及不合格产品处理结果。
设施设备维护规范
定期检查维护:市场开办者定期对市场内给排水、供电、通风、温控、消防、营业柜台等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建立维护记录档案,及时维修损坏设施设备,保障市场正常运转。如每月对供电线路进行检查,每季度对通风设备进行保养。
设施正常运行:确保给排水系统通畅,供水水质符合国家规定,排水经处理达标排放;供电系统安全稳定,无漏电、过载等隐患;通风温控系统有效运行,保持市场内空气清新、温度适宜;消防设施设备齐全完好,消防通道畅通无阻;营业柜台稳固、整洁,冷藏设施正常制冷,满足商品保鲜需求。
市场秩序规范
划行规市严格:严格按照市场布局设计图,划分粮食、蔬菜、熟食、鱼类、肉类等功能区,各功能区界限清晰,商品摆放整齐,不得跨区经营、占道经营、扩摊经营或流动经营。市场开办者加强巡查,及时劝阻违规行为。
明码标价清晰:入场经营者对所售商品明码标价,价签内容完整、清晰,标明商品名称、规格、价格、计价单位等信息,不得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维护公平交易秩序。
计量器具准确:市场设置符合要求的公平秤等计量器具,并督促入场经营者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合格计量器具。定期对计量器具进行检定,确保计量准确,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规范
投诉处理及时:在市场显著位置设置投诉举报电话、邮箱等,方便消费者反馈问题。市场开办者建立投诉处理机制,接到投诉后,及时调查核实,一般问题在[X]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并答复消费者;复杂问题在[X]个工作日内给出处理方案,并持续跟进直至问题解决。
公平秤设置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