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鸿昌(北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大唐高鸿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等股东拟对鸿行智芯科技(南京)有限公司增资
涉及的鸿行智芯科技(南京)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资产评估报告
合佳评报字[2025]第058号
(共2册,第1册)
评估基准日:2025年02月28日
资产评估报告日:2025年05月23日
北京合佳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BeijingHejiaAssetsAppraisalCo.,Ltd.
二○二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资产评估业务报告备案回执
报告编码:
1111190022202500087
合同编号:
合佳评约字2025058号
报告类型:
非法定评估业务资产评估报告
报告文号:
合佳评报字[2025]第058号
报告名称:
鸿昌(北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大唐高鸿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等股东拟对鸿行智芯科技(南京)有限公司增资涉及的鸿行智芯科技(南京)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评估结论:
152,808,800.00元
评估报告日:
2025年05月23日
评估机构名称:
北京合佳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签名人员:
唐虹张量
(资产评估师)
(资产评估师)
正式会员编号正式会员编号(可扫描二维码查询备案业务信息)
说明:报告备案回执仅证明此报告已在业务报备管理系统进行了备案,不作为
协会对该报告认证、认可的依据,也不作为资产评估机构及其签字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免除相关法律责任的依据。
备案回执生成日期:2025年05月23日ICP备案号京ICP备2020034749号
鸿昌(北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大唐高鸿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等股东拟对鸿行智芯科技(南京)有限公司增资涉及的鸿行智芯科技(南京)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目录
◎北京合佳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目录
声明 1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4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4
二、评估目的 12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12
四、价值类型 14
五、评估基准日 14
六、评估依据 14
七、评估方法 16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21
九、评估假设 23
十、评估结论 25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26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28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 29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31
鸿昌(北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大唐高鸿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等股东拟对鸿行智芯科技(南京)有限
公司增资涉及的鸿行智芯科技(南京)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声明
◎北京合佳资产评估有限公司1
声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及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本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限于且仅限于委托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本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即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本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成为本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三、本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本资产评估报告;本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本资产评估报告的,本公司及其签字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四、本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本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关注评估结论成立的假设前提、特别事项说明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六、本公司及本资产评估报告的签字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七、评估对象及其对应的评估范围所涉及的资产评估明细表中的申报评估信息、经营数据和信息、财务报告和资料及其他重要资料等由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申报或提供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
八、本资产评估报告的签字资产评估师(包括协助其工作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已经对本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了必要的现场调查;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抽查查验,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