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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境外旅客离境退税指南-中文.pdf
文件大小:18.62 MB
总页数:2 页
更新时间:2025-07-02
总字数:约6.08千字
文档摘要

(2)限制出境物品:

离境退税,是指境外旅客在离境口岸离境时,对①金银等贵重金属及其制品;

其在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退还增值税的政策。

②国家货币;

境外旅客在提供“即买即退”服务的退税商店购

③外币及其有价证券;

买退税物品时,在签订协议书并办理信用卡预授权后,

即可在该商店现场申领退税。除须符合现行离境退④无线电收发信机、通信保密机;

税相关规定外,境外旅客享受“即买即退”服务还应⑤贵重中药材;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⑥一般文物;

1.本人持有可操作预授权担保的信用卡。

⑦海关限制出境的其他物品。

2.境外旅客承诺在规定时限和指定口岸离境。

(二)退税商店销售的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物

境外旅客,是指在我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品;

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

(三)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

离境口岸,是指实施离境退税政策的地区正式他物品。

对外开放并设有代理机构的口岸,包括航空口岸、水

运口岸和陆地口岸。

境外旅客申请退税,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退税物品,是指由境外旅客本人在退税商店购买(一)同一境外旅客同一日在同一退税商店购买

且符合退税条件的个人物品,但不包括下列物品:的退税物品金额达到200元人民币;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限制进出境物品(二)退税物品尚未启用或消费;

表》所列的禁止、限制出境物品;

(三)离境日距退税物品购买日不超过90天;

(1)禁止出境物品:

(四)所购退税物品由境外旅客本人随身携带或

①列入禁止进境范围的所有物品;随行托运出境。

②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手稿、印刷品、胶卷、照

片、唱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激光视盘、计算机存

储介质及其它物品;

③珍贵文物及其它禁止出境的文物;

④濒危的和珍贵的动物、植物(均含标本)及其

种子和繁殖材料。

3.代理机构退税。离境退税由设在离境口岸隔

离区内的退税代理机构统一办理。境外旅客凭护照

以退税物品的发票金额(含增值税)为依据,自

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海关验核签章的境外旅客购

2019年4月1日起,适用13%税率的境外旅客购物离

物离境退税申请单、退税物品销售发票向退税代理

境退税物品,退税率为11%;适用9%税率的境外旅

机构申请办理增值税退税。

客购物离境退税物品,退税率为8%,计算应退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