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电力勘察设计合同(6篇)
电力勘察设计合同(6篇)
电力勘察设计合同篇1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工程名称:内容、规模与范围(详见工程设计委托书)
第二条甲方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勘测设计工作所必需的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准确性承担责任。
2、负责与本工程配套项目的设计委托,并协调设计过程中的有关配合问题。
3、按本合同要求付给乙方设计费。
4、维护乙方的勘察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第三条乙方责任
1、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按与甲方约定时间交付设计文件,并保证质量。
2、乙方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和质量提供设计文件。
3、乙方对所承担设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甲方开工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的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概(预)算。
第四条勘察设计费用
1、乙方根据国家批准的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办法计收勘察设计费用。
2、结算办法:
①甲方应交付乙方委托勘察设计费:
(RMB)¥:元整(大写:万仟佰拾元整)。②甲方预付之定金扣抵相同金额的勘察设计费。
3、设计完成后,乙方通知甲方领取缴款通知书,甲方应及时付清勘察设计费用,逾期一年不付清勘察设计费用的,视为甲方放弃该工程设计,除另有约定外,缴款通知书时间即为支付勘察设计费用时间。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因勘测设计质量低劣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引起工程返工浪费的,乙方除了应该完善勘测设计外,尚应根据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大小减收(受损失部分的勘测设计费)以至免收勘测设计费。
2、由甲方提供的基础资料不准确,或不能按期提供设计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基础材料,而造成乙方停工、返工或修改设计的,甲方应按乙方为此而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和按天付给乙方以阶段设计的设计费千分之五的违约金,乙方设计阶段的提交日期亦应顺延。
3、因建设计划项目变更,或设计原则与原设计任务书有重大变更造成设计报废的,甲方应按国家规定的各阶段收费标准向乙方付清设计费,如仍须乙方设计则双方应经过协商另行签订合同。
第六条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纠纷,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由各自主管部门组织调解,调解达不成协议时向江阴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在合同中增加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也同样是合同的有效部分。本合同附件的勘察设计委托书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壹份留存。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日期:
电力勘察设计合同篇2委托方:
受托方:
鉴于委托方拟委托受托方承担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且受托方同意接受该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第2条勘察设计范围
受托方需承担的勘察设计工作的范围如下:
全段线路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通信保护)、竣工图以及相应的勘测工作;设备技术规范书的编制及参加设备评标;编制施工招标工程量、编制施工招标的标底及参加施工评标;负责土建、安装施工、调试等阶段的有关现场服务;提供设备技术规范书等工作。
第3条合同价格
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含税),具体价格构成见《分项价格表》(附件一)。
第4条合同依据
4.1项目核准文件;
4.2中标通知书(如有);
4.3设计委托书。
第5条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5.1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达成的纪要、协议等文件;
5.2合同协议书;
5.3专用条款;
5.4中标通知书(如有);
5.5条款;
5.6合同附件;
5.7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如有);
5.8构成合同的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