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深圳市2023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碳排放管理若干规定》《深圳市碳排放权
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科学合理确定2023年度本市纳入碳排
放配额管理单位(下称“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配额,规范有序开
展碳排放配额分配和管理工作,推动本市碳交易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特制定本方案。
一、配额总量
根据“十四五”时期深圳市应对气候变化目标、单位生产总值
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目标、经济增长趋势、产业发展政策、行业减排潜
力、历史配额供需情况等因素,坚持“稳中求进、奖优惩劣、促进高
质量发展、服务碳达峰碳中和”的原则,确定2023年度本市碳排放
权交易体系配额总量约为2600万吨。
年度配额总量由重点排放单位配额和政府储备配额构成,其中
重点排放单位配额占比96%、新建项目储备配额占比2%、价格平抑
储备配额占比2%。
二、配额分配
2023年度配额分配采用行业基准强度法、历史产量强度法、
历史增加值强度法。
(一)行业基准强度法
对于供电、供水、供气行业重点排放单位,配额分配采用行业
基准强度法。
1供电行业
根据供电行业年度基准碳强度和重点排放单位年度供电量确定
年度配额,计算公式为:
年度配额=供电行业基准碳强度X年度供电量
2.供水行业
根据供水行业年度基准碳强度和重点排放单位年度供水量确定
年度配额,计算公式为:
年度配额=供水行业基准碳强度X年度供水量
3,供气行业
根据供气行业年度基准碳强度和重点排放单位年度天然气处理
量确定年度配额,计算公式为:
年度配额=供气行业基准碳强度X年度天然气处理量
2023年度供电、供水、供气行业基准碳强度设定详见附件1。
(二)历史产量强度法
对于公交、地铁、危险废物处理、污泥处理、污水处理、港口
码头、平板显示、信息化学品及其他专用化学品等主要产品可归为
单一类型且产品类型稳定、产量计量完善的行业,重点排放单位配
额分配采用历史产量强度法。
1.公交行业
根据公交重点排放单位营运系统年度目标碳强度、年度载客里
程、非营运系统历史碳排放确定年度配额,计算公式为:
年度配额二营运系统年度目标碳强度X年度载客里程X
1.07+非营运系统历史碳排放XO.995
非营运系统历史碳排放是指公交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营运系
统以外的附属系统(包括办公楼、机修车间及其他车辆等)碳排放
量。
2.地铁行业
根据地铁重点排放单位年度目标碳强度、年度平均运距、年度
平均客运量确定年度配额,计算公式为:
年度配额=年度目标碳强度X年度平均运距X年度平均客运量
3.危险废物处理、污泥处理、污水处理行业
根据重点排放单位年度目标碳强度、年度处理量确定年度配额,
计算公式为:
年度配额=年度目标碳强度X年度处理量
年度处理量指年度危险废物处理量、污泥处理量、污水处理量。
4.港口码头行业
根据重点排放单位年度目标碳强度、年度吞吐量确定年度
配额,计算公式为:
年度配额=年度目标碳强度X年度吞吐量
5.平板显示、信息化学品及其他专用化学品行业
根据重点排放单位年度目标碳强度、年度产品产量确定年度配
额,计算公式为:
年度配额=年度目标碳强度X年度产品产量
年度产品产量指年度面板生产量、化学品生产量。
2023年公交、地铁、危险废物处理、污泥处理、污水处理、港
口码头、平板显示、信息化学品及其他专用化学品行业重点排放单
2
位年度目标碳强度的设定方法详见附件。
(三)历史增加值强度法
制造业及其他行业重点排放单位配额分配采用历史增加值强度
法,根据重点排放单位年度目标碳强度、年度增加值确定年度配额,
计算公式为:
年度配额=年度目标碳强度X年度增加值
2023年制造业及其他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年度目标碳强度的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