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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2025年重庆化工职业学院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人)考前自测高频考点模拟试题及一套完整答案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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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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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2025年重庆化工职业学院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人)考前自测高频考点模拟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80题)

1、下列不适合填入该公文中空白处的是()。

A.公布

B.通知

C.发布

D.颁发

【答案】:D

【解析】“公布”通常用于向公众发布法令、条例、成绩、结果等;“发布”一般指宣布命令、指示、新闻等,这两个词在公文中常用于正式地向外界告知某些内容。“通知”本身就是一种公文文种,在公文中使用“通知”来传达信息也是常见用法。而“颁发”主要用于授予勋章、奖状、证书等,侧重于给予、授予的意思,与公文一般的告知、传达性质的表述不契合,所以不适合填入公文中空白处的是“颁发”。

2、根据《刑法》关于量刑的规定,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B.对于立功的犯罪分子,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C.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D.累犯不适用缓刑

【答案】:B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一般立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是“应当”。《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除外。《刑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3、今年以来,市委坚持“配好班子出生产力”的指导思想,对全市149户国有大中型企业领导班子作了考核调整,共调整干部610人,占企业全部领导干部总数的一定比例。该开头采用的方式是()。

A.目的式

B.概述式

C.缘由式

D.寒暄式

【答案】:B

【解析】文段开篇直接概述了市委今年以来对全市国有大中型企业领导班子进行考核调整这一主要事件,包括调整企业数量、调整干部人数等具体情况。这种开头方式是直接对事情进行概括性描述,属于概述式。目的式开头通常会强调做某事的目的,如“为了……”;缘由式开头一般是阐述事情发生的原因;寒暄式开头常用于日常交流,有一些问候、拉近距离的话语,这些在文段开头均未体现。所以该开头采用的方式是概述式。

4、某机关先后调入甲、乙、丙三名领导,其中甲是由当地居民推举产生,乙是由上级领导直接任命,丙是由单位直接从高校聘请而来,则这三名领导的产生方式不包括()。

A.聘任制

B.选任制

C.委任制

D.考任制

【答案】:D

【解析】人员产生方式有选任制、委任制、聘任制和考任制。从当地居民推举产生属于选任制;由上级领导直接任命属于委任制;从高校聘请而来属于聘任制。而考任制是通过公开考试、择优录用的方式产生人员,题中三名领导的产生方式未涉及考任制。

5、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社会监督的是()。

A.工会对政府管理活动的监督

B.各级人大对政府的监督

C.人民群众的直接监督

D.社会舆论的监督

【答案】:B

【解析】社会监督主要是指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进行的一种没有法律效力的监督,包括社会团体监督、公民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等。工会对政府管理活动的监督属于社会团体监督;人民群众的直接监督是公民监督的体现;社会舆论的监督也是社会监督的重要形式。而各级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各级人大对政府的监督属于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并非社会监督。所以不属于社会监督的是各级人大对政府的监督。

6、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会将举证、质证过程安排在()。

A.庭审准备阶段

B.法庭辩论阶段

C.法庭调查阶段

D.法庭合议阶段

【答案】:C

【解析】庭审准备阶段是人民法院在正式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之前,为保证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而进行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庭审准备的内容包括:①传唤当事人,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出庭参加诉讼;②发布开庭审理公告;③查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④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信息。故庭审准备阶段不涉及举证、质证过程。法庭辩论指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就法庭调查的事实、证据,阐明自己的意见,反驳对方的主张,相互进行辩论的诉讼活动。故法庭辩论阶段不涉及举证、质证过程。法庭调查阶段指审判人员在法庭上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全面审查、核实的诉讼活动。通过双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的陈述、单证、质证,人民法院审查、核实、认证,为查清案件事实和正确适用法律提供客观依据。所以举证、质证过程安排在法庭调查阶段,该表述正确。法庭合议指法庭辩论终结后,当事人不愿调解或调解未能达成协议的,合议庭应当对案件及时进行评议。合议庭应当就案件事实的认定、是非责任的划分,适用的法律及处理成果进行评议。故法庭合议阶段不涉及举证、质证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