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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2025年珠海市人民医院面向博士和高级职称医务人员招聘(16人笔试备考试题有答案详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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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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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2025年珠海市人民医院面向博士和高级职称医务人员招聘(16人笔试备考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80题)

1、食品保鲜膜主要用于冰箱食物保存、生鲜及熟食包装等,其主要化学成分是()。

A.橡胶

B.聚乙烯

C.聚苯乙烯

D.硝化纤维素

【答案】:B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食品保鲜膜的主要化学成分。对于该题各个选项的分析如下:橡胶通常不用于制作食品保鲜膜,橡胶材料本身的特性以及可能含有的成分不适合直接用于食品包装接触,所以该选项不符合要求。聚乙烯是一种常用的塑料材料,具有无毒、无味、化学稳定性好等特点,符合食品包装的安全标准,被广泛应用于食品保鲜膜的制作,可用于冰箱食物保存、生鲜及熟食包装等。聚苯乙烯虽然也是一种塑料,但它不耐高温,在高温下可能会释放出有害物质,不适合直接用于食品保鲜膜。硝化纤维素具有易燃性,并且可能含有对人体有害的物质,不能作为食品保鲜膜的主要化学成分。综上所述,食品保鲜膜的主要化学成分是聚乙烯。

2、下列关于货币的说法错误的是()。

A.当金银固定地起一般等价物作用时,变成了货币

B.金银天然不是货币,但货币天然是金银

C.货币不是商品

D.没有价值的东西在形式上可以具有价格

【答案】:C

【解析】货币是从商品中分离出来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所以货币本身就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当金银固定地起一般等价物作用时,就变成了货币。“金银天然不是货币,但货币天然是金银”,金银最初出现在市场上只是普通商品,之后因其具有体积小、价值大、便于携带、久藏不坏、质地均匀、容易分割等特点,最适宜充当一般等价物,所以货币天然是金银。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没有价值的东西如土地、股票等在形式上可以具有价格。因此说法错误的是货币不是商品。

3、某市计划建设一座大型造纸厂,该造纸厂采用了新型环保技术,但可能会对环境造成轻度影响。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建设单位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

B.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须经当地环保公益组织预先批准

C.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D.该市环保部门主管可指定一个机构为该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答案】:C

【解析】对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内容,以下为详细解析: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建设单位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而非全面评价,故应排除表述有误的情况。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非须经当地环保公益组织预先批准,所以这种说法不符合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原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之日起十日内,将审核意见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此说法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建设单位指定对其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所以该市环保部门主管指定一个机构为该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做法不符合规定。综上,正确说法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4、民办学校是指国家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依法举办的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政府不应该对民办学校:

A.进行打压排挤

B.在政策上予以大力扶持

C.清理各项歧视性政策

D.加强规范管理

【答案】:A

【解析】民办学校是国家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依法举办的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其在教育体系中有着重要的补充作用。为了促进民办学校健康发展,政府应在政策上大力扶持,为其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同时清理各项歧视性政策,保障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享有公平的待遇,并且加强规范管理,确保其办学质量和办学秩序。而进行打压排挤不利于民办学校的发展,也不符合支持多元化教育发展的理念。所以不应该做的是进行打压排挤。

5、《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受聘人员具有()情形的,聘用单位可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A.因私出国

B.扰乱工作秩序

C.旷工10个工作日

D.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答案】:D

【解析】对于受聘人员的聘用合同解除问题,这是依据《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来判断的。因私出国这种情况,一般不必然导致聘用单位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通常会根据单位的相关规定和具体情况,按照请假等流程处理,所以它不属于可随时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扰乱工作秩序表述比较宽泛,不一定达到随时解除聘用合同的严重程度,需要根据扰乱的情节、后果等综合判断,不能直接认定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