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小家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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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4 页
更新时间:2025-07-02
总字数:约1.67千字
文档摘要

2022年无锡市小家电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实施细则

1.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小家电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本细则规定了此产品的抽样方法、检验依据、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判定原则、异议处理。

2.抽样方法

2.1生产企业

在企业合格成品库产品中随机抽取同一型号规格,同一批次的独立包装产品3台,其中2台作为检验样品,1台作为备用样品,抽样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

无证生产的处理:当抽样员发现产品无CCC证书或无CCC标记时,收集相关证据,如证书复印件(或拍照)、无证生产产品影像资料、合格证复印件(或拍照)等,抽样结束后立即将相关材料移交给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抽样工作由承检机构持“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员证”的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共同完成。采样过程均需拍照留证,一经采样,立即封样,任何人不得调换。

2.2实体店

在实体店抽样时,在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同一型号规格,同一批次的独立包装产品3台,其中2台作为检验样品,1台作为备用样品,抽样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能够采用检验样品进行复检的不抽取备用样品。

抽样工作由承检机构持“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员证”的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共同完成。检验用样品按进货价购买,备用样品按要求封存在经营者处,采样过程均需拍照留证。一经抽样,立即封样,任何人不得调换。

若实际抽样过程中有抽样领域抽不足,经市局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可调整到其他领域补足抽样数量。

3.检验项目、依据和方法

小家电产品检验项目、依据和方法见表1。

表1检验项目、依据和方法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依据

检验检测方法

1

标志和说明

GB4706.1,各类GB4706分标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GB4706.1

GB4706分标准

GB/T4208

GB/T5169.11

2

对触及带电部件的

防护

3

输入功率和电流

4

工作温度下的泄流电流和电气强度

5

稳定性和机械危险

6

机械强度

7

结构

8

内部布线

9

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

10

接地措施

11

电气间隙、爬电距离

和固体绝缘

12

耐热和耐燃

注1:检验项目如对具体的产品不适用时,可不进行。

注2:检验方法包括相关产品标准及试验方法标准。

注3: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4.判定规则

4.1依据标准

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

各类GB4706分标准《特殊要求》

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

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4.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

5.异议处理及复检

5.1对监督抽查程序有异议的,由任务下达部门核查相关证据后维持或者撤销原检验结果。

5.2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任务下达部门核查相关证据,能够证明原检验结果准确的,维持原检验结果;不能证明原检验结果准确,需要进行复检的,由任务下达部门指定复检机构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为本次监督抽查最终结论。

5.3对样品信息有异议的,任务下达部门核查样品确认情况和生产企业提交证明材料后,维持或者撤销原检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