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团体标准
T/COFAXXXX—2021
ICS
B
渔船吸附式余热制冷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TechnicalRequirementsforAdsorptionWasteHeatRefrigerationSystemofFishing
boat
(征求意见稿)
2021-XX-XX发布2022-XX-XX实施
中国远洋渔业协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20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远洋渔业协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渔业机械仪器研究所、上海佑伏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新颖,徐志强,丁一鸣、谌志新、丁小兴、林礼群。
渔船吸附式余热制冷系统技术要求
1范围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渔船吸附式余热制冷系统的安装、试验、使用和维护等方面的技术要
求。
本标准适用于主机功率大于50kW的吸附式余热制冷系统,主机排烟温度200℃以上。
2船用条件
2.1倾斜与摇摆
2.1.1横倾:15°,纵倾:5°。
2.1.2横摇:22.5°,纵摇:7.5°。
2.2环境条件
2.2.1环境空气温度:45℃。
2.2.2空气相对湿度:≤95%。
2.2.3冷却水温度:25℃~32℃。
2.2.4有盐雾、油雾、霉菌。
3系统型式
3.1系统由吸附床、冷凝器、节流器和和蒸发器等主要部件组成,应使用氨和氯化钙作为工
质对,氨作为制冷剂,氯化钙作为吸附剂,采用双吸附床型式,系统主要部件应组装成一体,
安装在渔船上的露天甲板位置,并制作不锈钢外壳进行防护。
3.2系统可采用氨液在冷藏鱼舱盘管内蒸发的直接冷却方式,也可使用载冷剂进入鱼舱蒸
发的间接冷却方式。
4安装与调试要求
4.1现有船加装本系统应对船舶稳性进行核算,船舶稳性核准数变化不得大于3%,船舶重心
位置变化不得大于1%。
4.2安装该系统后,应对主机排气管背压进行核算,背压值应在主机厂允许范围内。
4.3压缩机组与电机应安装在同一底座上,二轴的不同心度及端面不平行度均小于0.05mm,
应定期检查紧固螺栓,转动的外露部分应配制安全罩。
4.4密封件如有刮伤、拉伤、切边、带飞边及老化等现象,不得用于装配。
4.5管路固定,输送管路需要采用耐震管夹固定,每2m左右设置一个管夹。
4.6全部管件在弯管焊接和除去油管上的毛刺后均应进行化学清洗,并进行耐压试验,耐压
时间为5分钟,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倍,试验完毕无泄漏方能上船安装。
4.7蒸发器应安装于保鲜舱顶部,舱内所有管路采用焊接方式连接,避免接头泄漏。
5安全要求
5.1工质对安全
系统机组和氨管路周围应设置足够的氨泄漏检测探头和报警装置。
5.2机械安全
系统吸附床承受加热源压力部分应符合GB151的规定。
5.3设备安全
系统设备安全技术要求应符合GB18361中4.1.4和4.2的规定。
5.4电气安全
5.4.1绝缘电阻
机组带电部位和可能接地的非带电部位之间的绝缘电阻值应不小于1M?。
5.4.2耐电压
机组带电部件和非带电部位之间施加规定的试验电压时,应无击穿和闪络。
5.4.3电磁兼容性
采用微处理器电器控制的系统,其电磁兼容性应符合以下规定:
a)机组电气控制系统应具有音质电磁干扰的性能,按GB4824进行测试,应不超过
该标准中规定的干扰特性允许值;
b)机组电气控制系统应具有电磁干扰的性能,按GB/T17799.2进行测试,应不超过
该标准中规定的抗扰度要求。
5.5振动要求
在表1规定的频率上承受正弦波垂直振动时,系统应能正常工作,保持结构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