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43.020
CCST40
团体标准
T/CECA-G0300—2024
产品碳效比核算方法电动汽车充电设备
Accountingmethodforcarbonefficiencyratioofproducts—Electricvehicle
Chargingequipment
2024-07-11发布2024-07-12实施
中国节能协会发布
T/CECA-G0300—2024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原则2
5碳排放量核算3
6总功能量核算7
7碳效比核算7
8碳效比核算报告8
附录A(资料性)各类能源排放因子及相关参数推荐值9
附录B(资料性)产品碳效比报告11
I
T/CECA-G0300—2024
产品碳效比核算方法电动汽车充电设备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电动汽车充电设备(以下简称“充电设备”)碳效比核算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
碳排放量核算、总功能量核算、碳效比核算和碳效比核算报告。
本文件适用于充电模式3的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和充电模式4的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18487.1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24040环境管理生命周期评价原则与框架
GB/T24044环境管理生命周期评价要求与指南
NB/T33001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技术条件
NB/T33002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技术条件
3.术语和定义
GB/T18487.1、GB/T24040、GB/T24044、NB/T33001、NB/T3300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
适用于本文件。
3.1.产品碳排放量productcarbonemissions;PCE
基于生命周期评价方法,单位产品温室气体排放量和清除量之和,以二氧化碳当量(COe)表示。
2
注:单位为千克二氧化碳当量(kgCOe)。
2
3.2.功能量functionalunits;FUS
充电设备向电动汽车转移的电量,单位为千瓦时(kW·h)。
3.3.总功能量totalfunctionalunits;TFU
充电设备在使用寿命内向电动汽车转移的电量之和,单位为千瓦时(kW·h)
3.4.碳效比carbonefficiencyratio;CER
基于生命周期评价方法,产品碳排放量与总功能量的比值。
注:充电设备的碳效比的单位为二氧化碳当量每千瓦时(kgCOe/kW·h)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