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浴中心场地租赁违约赔偿合同
合同编号:[具体编号]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出租方):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了《洗浴中心场地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原租赁合同”),为明确双方在租赁期间违约行为的责任承担及赔偿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违约赔偿合同,作为原租赁合同的补充协议,与原租赁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违约情形界定
(一)甲方违约情形
未按照原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条件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洗浴中心场地,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如建筑结构安全隐患、防水系统失效导致大面积漏水等)、场地附属设施设备无法正常使用且未在约定期限内修复等情况。
在租赁期间,因甲方自身原因(如产权纠纷、债务纠纷导致场地被查封、扣押等),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场地,严重影响乙方经营活动。
擅自提前收回场地,未按照原租赁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及程序终止合同。
未履行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义务,经乙方书面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对场地及附属设施设备进行必要的维修、保养,导致场地无法正常使用或存在安全隐患,给乙方造成损失。
(二)乙方违约情形
未按照原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及方式支付租金、押金或其他相关费用,逾期支付超过[X]日。
擅自改变场地用途,将洗浴中心场地用于原租赁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商业活动或违法违规活动。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对场地进行改建、扩建、转租、转借等行为。
在使用场地过程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损坏场地及附属设施设备,且未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修复或赔偿。
违反原租赁合同约定的其他重要义务,经甲方书面通知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改正,严重影响甲方权益或场地正常使用。
三、赔偿范围
(一)直接损失
甲方违约时,乙方的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
因场地交付延迟或不符合要求,导致乙方为筹备经营而产生的额外费用,如员工工资、设备租赁费用、原材料仓储费用等。
因场地无法正常使用,导致乙方已签订的商业合同无法履行而产生的违约金、赔偿金等。
为修复场地及附属设施设备而支出的合理费用(若甲方未履行维修义务)。
乙方违约时,甲方的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
因乙方拖欠租金、押金或其他费用,导致甲方遭受的资金损失及利息损失。
因乙方擅自改变场地用途、改建扩建或损坏场地及设施设备,甲方为恢复场地原状或修复设施设备而支出的费用。
因乙方转租、转借场地,给甲方造成的管理混乱及潜在法律风险所带来的损失。
(二)间接损失
甲方违约时,乙方的间接损失主要指因场地无法正常使用或使用受到严重影响,导致乙方经营收入减少,包括但不限于预期的营业利润损失、因客户流失而导致的未来潜在收益损失等。
乙方违约时,甲方的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场地闲置、重新招租所需时间及费用导致的租金损失,以及因乙方违约行为对甲方商业信誉造成损害而可能导致的未来合作机会减少等损失。
四、赔偿方式
(一)金钱赔偿
违约金:双方约定,若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具体金额或计算方式如下:
甲方违约提前收回场地的,应按照原租赁合同剩余租赁期限内租金总额的[X]%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未支付租金金额的[X]%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X]日的,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按照原租赁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乙方擅自改变场地用途、转租转借或擅自改建扩建场地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并承担恢复场地原状的全部费用。
赔偿金:除违约金外,若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数额,违约方还应就超出部分向守约方进行赔偿。赔偿金的计算以守约方提供的合法有效的损失证明(如财务报表、合同违约赔偿凭证、第三方评估报告等)为依据。
(二)其他赔偿方式
恢复原状:若乙方违约导致场地及附属设施设备损坏,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负责修复,使其恢复到损坏前的状态。如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修复,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修复,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