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用电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用电的管理,简化审批程序,减少成本,保证生产、生活用电的安全畅通,特制定此管理措施。
1施工电源管理措施
1.1供电专业企业负责临时施工电源和电源箱等设施,进行全面监督、管理。
1.2配电箱分级设置,形成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每个配电箱内有二层保护门,进出电源箱的线路穿PVC保护管。
1.3A标段现场变电站由供电专业企业统一管理。供电专业企业负责施工区域的公共照明和三
1.4施工人员必须确切掌握本供电系统的接线状况及重要设备的性能和位置。
1.5施工区域内停送电要及时告知各用电单位,波及高压部分要经甲方或监理单位同意;供电专业企业对现场的变压器、用电设备、输电线路和多种安全指示标识。应定期派人常常巡视,并做好每次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需要停电的应填写《停电告知单》(紧急状况除外)上报现场调度室,经现场经理同意后,由调度室电话告知到施工单位。现场的用电设备电缆和施工电源线路,按划分的文明施工区域管理考核。固定的灯塔委托早、晚班执勤经警开关。施工的专用照明灯具,由使用单位负责定期开关,养成人走灯灭,节省用电的好习惯,消灭长明灯的现象。
1.6临时缚设的用电设施,要由使用单位做好安全保护措施,防止轧断和刮碰,并报经安监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经项目部调度室和安监部门的审批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拉电源。否则将追究其行政和经济责任。
1.6供电负责人为本现场供电第一安全员,并设一名专职安全员,供电全体职工必须持证上岗;
1.7供电专业企业每天对供电设备及线路进行巡视,按运行管理制度做好记录。
1.8外单位需用电时必须到调度室提出书面用电申请经同意后供电专业企业才能接电;用电需要单独安装校验合格的计量表计。
1.9各个分包队伍必须配置持证上岗的电工,其操作证复印件必须报安监部和供电专业企业立案,安监部定期组织供电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的培训及考试。
1.10对由于使用单位自身的原因未及时偿还的而导致周转材料积压,影响周转使用的,所导致的损失,按积压实物数量,以内部租赁价格由使用单位自行承担,其费用由当月工程结算中扣除。
1.11做好值班运行日志,及时记录有关事项,做好清洁卫生工作,保持文明整洁环境。
2.移动灯的管理制度
2.1现场的移动灯架统一由供电管理,假如要使用必须由使用单位的专职领料员到供电办理借用手续。借用时间以一星期为限,假如使用时间超过一星期请到供电办理延期使用手续,预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供电有权强行收回;使用单位应爱惜照明灯具和设备保证回收时应完好无损。
2.2借用移动灯时必须通过借用方和供电确认移动灯的完好性。例如灯泡、灯架、镇流器、电缆线、插头和移动灯的外观的完好性;正常使用和自然损坏由供电更换,假如属于人为损坏必须照价赔偿,赔偿的费用由协议部从结算金额中扣除。其他的属于人为损坏的同上。
2.3各个单位借用的移动灯借用期间由使用单位进行保管,工作完毕必须断开电源,并将电源线盘好挂在移动灯的挂线勾上。
2.4施工现场临时公共照明分区域管理,公共照明在施工单位区域内,由施工单位负责管理,不在施工单位区域内,由经济护卫队负责管理。
3.电源箱的管理制度
3.1供电负责整个现场、二和三级电源箱的安装及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对各级电源箱每天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满足现场的用电需要,保证现场施工的需要。
3.2借用电源箱必须由使用单位的专职领料员到供电办理借用手续,最长时限为15天超过有效期限必须办理延期使用手续,对于不办理延期手续的供电队有权强行收回。对由于使用单位自身的原因未及时偿还的而导致周转材料积压,影响周转使用的,所导致的损失,按积压实物数量,以内部租赁价格由使用单位自行承担,其费用由当月工程结算中扣除。借用电源箱时需要供电和使用方确认电源箱的完好程度,包括电源箱的外观和内部开关漏电保护器插座的完好程度,确认无误后由使用单位签字。退还电源箱时根据上述规定进行检查,发现上述问题的根据损坏的程度由使用单位进行赔偿,赔偿费用由协议部从每月结算款中扣除。
3.3电源箱按施工区域划分,电源箱的使用和保管由各使用单位负责。
养成随手关电源箱门的好习惯,防止危险发生。
4.供电运行维护
4.1箱式变电站应统一编号,由供电部门维护管理,其他无关人员严禁靠近。
4.2箱式变电站运行区设“高压危险请勿靠近”警示牌。
4.3箱式变电站送出的电源不容许直接接引用电设备,其间必须加装两级以上漏电开关,对接线不合格的顾客拒绝送电。
4.4箱式变电站及电气设备运行区域清除杂物及易燃品,并设置足够的消防器材。
4.5箱式变电站检修打扫工作前应严格执行多种工作票手续并应有专人监护。
4.7值班人员熟悉工作范围的多种规章制度和安全注意事项。
4.7供电系统投入运行后,要加强对运行中的线路和设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