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业连锁公司集采药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集中采购(以下简称集采”)药品的经营管理,确保药品质
量安全、供应稳定,降低采购成本,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
质量管理规范》(GSP)等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各分店集采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配送、
销售及质量监控等全流程管理。
第三条管理原则
合规优先:严格执行国家集采政策及药品管理法规;
质量为本:确保集采药品质量合格、可追溯;
供应保障:优化库存管理,避免断供或积压;
责任明确:落实岗位职责,强化监督考核。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总部职责
统一对接集采平台,签订采购协议;
制定集采目录,审核分店采购计划;
监督分店执行情况,定期组织专项检查。
第五条分店职责
按需提报集采药品需求计划;
严格执行验收、储存、销售流程;
及时反馈质量问题或供应异常。
第六条质量管理部门
负责集采药品的质量验收及档案管理;
监督储存条件,处理质量问题;
组织员工培训,确保操作规范。
第三章采购与验收管理
第七条采购流程
分店按月提交《集采药品需求计划表》至总部;
总部汇总需求,通过集采平台下单并签订合同;
供应商须具备合法资质,纳入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
第八条验收标准
到货时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与订单一致性;
检查外包装完整性、标签信息及随货同行单;
冷链药品需查验运输温度记录,确保全程合规。
第九条验收记录
填写《集采药品验收记录表》,包括验收结论、合格数量等;
纸质与电子记录同步存档,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1年。
第四章储存与养护管理
第十条储存条件
按药品特性分区存放(常温、阴凉、冷藏);
定期监测库房温湿度,记录存档;
近效期药品设置专区并标注警示标识。
第十一条养护要求
每月全面检查药品质量,重点排查拆零、易变质品种;
发现包装破损、变质等问题,立即下架并报质量部门;
养护记录需由养护员及质量负责人双签确认。
第五章销售与配送管理
第十二条销售规范
优先销售近效期集采药品,避免过期浪费;
拆零药品需单独包装并标注名称、批号、效期;
销售记录需与医保结算信息一致,确保可追溯。
第十三条配送要求
冷链药品配送需使用专用设备,实时监控温度;
随货同行单需加盖公司公章,收货方核对签字;
配送异常(如延误、破损)须2小时内上报总部。
第六章质量监控与应急管理
第十四条质量追溯
建立集米药品质量档案,包括米购合同、检验报告等;
发生质量投诉时,24小时内启动追溯程序并整改。
第十五条应急措施
遇集采药品断供,总部需在3个工作日内协调替代方案;
质量问题药品立即召回,并上报监管部门。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六条考核与奖惩
总部每季度对分店集采管理进行考核,结果纳入绩效;
违规操作导致损失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七条制度修订
本制度每年复审一次,根据政策变化或执行问题及时修订。
第十八条实施日期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某药业连锁公司
202X年XX月XX日
监督电话:XXXX-XXXX
温馨提示:本制度公示于各分店公示栏及企业官网,欢迎员工及公众
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