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公示版)
项目名称:眼科专科医院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南京晶瑞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〇二五年五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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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眼科专科医院项目
项目代码
2401-320115-89-01-873865
建设单位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建设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上元大街238号
地理坐标
(118度49分35.934秒,31度57分12.949秒)
国民经济行业类别
Q8415专科医院
建设项目行业类别
四十九、卫生84、108专科841其他(住院床位20张以下的除外)
建设性质
⑦新建(迁建)□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申报情形
⑦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
南京市江宁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
江宁审批投备〔2024〕53号
总投资(万元)
3000
环保投资(万元)
85
环保投资占比(%)
2.83%
施工工期
3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⑦否□是:
用地(用海)面积(m2)
2580(建筑面积)
专项评
价设置
情况
无
规划情况
《南京市“十四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宁政办发〔2022〕9号
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
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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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一、与《南京市“十四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相符性分析
1、坚持优势集聚与均衡布局相结合。突出以人为本,合理规划布局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注重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使用的科学性与协调性,优先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供给的公平性,不断推动全市优质医疗资源布局更加均衡合理。同时,以优势学科集群为突破,以优质资源汇聚为支撑,以综合医院和特色专科建设为载体,积极引进嫁接国家级高端医疗资源,着力打造一批“高、精、尖、优”医疗集聚服务高地。
2、坚持体系建设与锻长补短相结合。结合疾病谱、病人数量、年龄结构及就医需求变化趋势,加快健全完善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相适应、与南京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相配套的现代医疗卫生体系,在做大做强优势专科的基础上,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机构、精神卫生、老年护理、妇幼保健、传染病等薄弱专科的规划建设力度,重点补足涉农地区优质医疗资源短板。明确空间管制要求。明城墙以内空间为控制发展区;明城墙以外空间为鼓励发展区。控制发展区内,对现有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除外)的数量和规模严格控制;鼓励发展区内,积极引导城区优质资源向该地区流动,鼓励新增资源向该地区集聚。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原则上不再新设。
相符性分析:本项目属于专科医院项目,位于江宁区,属于鼓励发展区,因此本项目符合《南京市“十四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要求。根据《深化综合医改试点市建设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宁政办发〔2015〕121号)的通知:支持企业利用闲置存量房产开设医疗机构,发展健康服务业,对存量房产仅做内部改造、不新建扩建原有用房的,土地用途、规划用途可暂不改变。
本项目利用现有房屋建设“眼科专科医院项目”,项目主要从事眼科专业医院,属于眼科专科医院。且项目仅对房屋进行内部改造,未新建扩建现有用房,因此,本项目选址符合相关规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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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与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具体见表1-1。
表1-1项目与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序号
内容
本项目情况
符合情况
1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
本项目为Q8415专科医院,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第一类“鼓励类”第三十七条“卫生健康”中第1款“医疗卫生
服务设施建设”条目;
符合
2
《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
制、淘汰和禁止目录》(2020年本)
本项目属于Q8415专科医院,不属于《江苏
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2020年本)中限制、淘汰类与禁止类项目。
符合
3
《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的通知》(长江办〔2022〕7号)
本项目不属于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
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的通知》(长江办〔2022〕7号)中禁止类项目。
符合
4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