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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2.1 保障各类物权 课件-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1).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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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44 页
更新时间:2025-07-03
总字数:约2.52千字
文档摘要

导入新课;;;01;;问:野地里有一只兔子可能引来上百人追逐,市场上有那么多兔子,却没有一个人可以擅自去拿,这是为什么?;1.财产制度与财产权;1.财产制度与财产权;1.财产制度与财产权;2.物权

;针对训练;2.物权

;因青岛市高新区XXXX迁改工程项目建设需要,需对片区规划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实施征收。老张是该片区居民,其农村宅基地和闲置已久的承包地恰巧都被征收,但老张自认为土地是归自己所有,拒不配合,索取高额征地拆迁费,做起了钉子户。;3.所有权

;1.老王购得商品房一套,房屋已登记过户。;(2)分类:依据主体的不同,我国将所有权划分为三类:国家所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小王将一套商品房卖给小丁,小丁按合同的约定支付房价的80%,余款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支付;小王将房屋钥匙交给小丁,使其先行入住。几个月后,小王又将同一房屋卖给了小刘,并且到房管部门将产权过户到小刘名下。小刘与小丁就房屋的产权归属发生了争执。;(3)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夏某在某商场购买一套茶具,服务员发现夏某要的款式没有现货,需从仓库调取,与夏某协商后约定:夏某先付款,当日下午商场会指示仓库将茶具快递给夏某。夏某付款并留下快递信息后离开。第二天,夏某了解到,快递运输车因驾驶员疲劳驾驶侧翻,自己的快件在该车内已被损坏。

思考:夏某有没有取得该套茶具的所有权?请说明理由。

;(3)所有权的取得方式;(1)善意第三人:即该第三人不知道法律关系双方的真实情况,通常是指非法(瑕疵)交易中,不知情的,已经办理了登记的权利人。

(2)动产善意取得制度:买方在不知情情况下,合法交易并支付相应价格,同样取得动产的所有权。(注意:遗失物、赃物、埋藏物、失散的动物等脱离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小陈在电子市场碰到一男子,该男子称有一台全新的笔记本电脑,准备以目前市价的三折出售。小陈到其住处,付钱后取走电脑。三个月后,警察找上门来,原来该男子是一盗窃团伙成员,电脑是其行窃所得。警察要将电脑作为赃物扣押,小陈不同意。

问:小陈能否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案例分析】

2019年7月,妻子王某背着丈夫李某,借用哥哥王某某的名义在市区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写的是哥哥王某某的名字。没想到一年后哥嫂闹离婚,王某的嫂子认为这栋房子的所有权归其丈夫王某某,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要求与丈夫分割这栋房子。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2020年8月1日,王某诉至法院。;在生活中可能由多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从而形成共有关系。;《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01;第二目;商品房的所有权

商品房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老家三间房的宅基地使用权

两亩承包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1)含义:;(1)土地承包经营权

地位: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

为什么维护: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我国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如何维护: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核心就是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经营权的流转:土地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可以继承)

;(2)宅基地使用权

地位:也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

权利内容: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

保护期限:农村村民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含义:;主要包括;(1)抵押;(2)质押;知识拓展(3)留置权;;“是否买方付了钱就一定能够取得所有权?”;保障各类物权;1.在一次聚会上,张某发现刘某的手机是自己不久前丢失的。事实是,该手机是王某在公交车上捡到后卖给刘某的,交易时刘某对此并不知情。据此,我们可判定()

A.王某应承担道义责任,但不需承担法律责任

B.刘某属于善意第三人,已取得该手机所有权

C.张某是手机所有权人,可请求刘某归还手机

D.刘某应归还张某手机,张某须返还刘某购机款

;2.刘某将自己的一套房屋签约卖给汪某,但在办理过户登记前去世。刘某之子刘某甲作为刘某遗产的唯一继承人,将该房屋卖给李某并过户。汪某得知后,要求李某和刘某甲赔偿自己的损失。李某认为,自己与汪某素不相识,不应对汪某的损失负责。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