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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医药研发扩建项目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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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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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江苏开元药业有限公司医药研发扩建项目

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I

目录

1.概述 1

2.总则 2

2.1.编制依据 2

2.1.1.国家法律、法规及规定依据 2

2.1.2.地方性法规及规定依据 2

2.1.3.导则和技术规范文件 2

2.1.4.项目有关文件和资料 3

2.2.评价因子和评价标准 3

2.2.1.评价因子 3

2.2.2.评价标准 4

2.3.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 5

2.4.评价范围及内容 6

2.5.环境功能区划 6

2.6.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7

3.工程分析 8

3.1.建设内容 8

3.1.1.工程内容一览表 8

3.1.2.研发方案 8

3.1.3.主要研发设施 12

3.1.4.主要原辅材料 12

3.2.工艺流程及产排污环节 15

3.2.1.工艺流程 15

3.2.2.产排污环节 15

3.3.废气源强核算及分析 16

3.3.1.源强分析 16

3.4.非正常排放源强核算 20

4.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23

5.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24

II

5.1.污染源参数 24

5.2.预测结果 24

5.2.1.正常工况预测结果 24

5.2.2.非正常工况预测结果 27

5.3.大气环境影响自查 28

5.4.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29

6.污染防治措施 30

6.1.废气收集及处置情况 30

6.2.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 30

6.3.废气排口设置情况 34

6.3.1.设置情况 34

6.3.2.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管理 34

7.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36

7.1.环境管理 36

7.2.环境监测计划 37

8.结论 39

8.1.环境质量现状 39

8.2.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 39

8.3.大气环境影响结论 39

1

1.概述

江苏开元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月29日,注册地址位于南京市栖霞区纬地路9号F6幢9层。主要从事医药研发及技术服务等相关业务。江苏开元药业有限公司医药研发项目于2016年5月12日取得南京市栖霞区环境保护局批复(宁栖环表复〔2016〕027号),2016年11月30日通过验收(宁环验〔2016〕43号)。江苏开元药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于2022年5月6日取得南京市栖霞区环境保护局批复(宁环(栖)建〔2022〕27号),2022年9月5日通过验收。现有项目具备硫酸氨基葡萄糖氯化钠复盐胶囊10kg/a,叶酸片剂20kg/a,盐酸右美托嘧啶140kg/a,美托咪定30kg/a的研发能力。

近期为适应市场需求和公司发展需要,江苏开元药业有限公司拟利用现有实验室未使用短边区域进行扩建,新增丙戊酸钠口服溶液20kg/a、呋塞米口服溶液50kg/a、盐酸溴己新注射液50kg/a研发及配套实验设备,并取消硫酸氨基葡萄糖氯化钠复盐胶囊10kg/a研发。本次扩建项目建成后可形成注射用盐酸溴己新注射液50kg/a、叶酸片20kg/a、丙戊酸钠口服溶液20kg/a、呋塞米口服溶液50kg/a、盐酸右美托嘧啶140kg/a,美托咪定30kg/a的研发能力。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属于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98-“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中的“其他(不产生实验废气、废水、危险废物的除外)”,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2021年试行)要求,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且厂界外500m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应编制大气专项评价。企业研发过程排放废气含二氯甲烷及乙腈废气,且项目东南侧约474m有环境保护目标(江苏广电仙林荔枝文化创意园),应编制大气专项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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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总则

2.1.编制依据

2.1.1.国家法律、法规及规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