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与设计单位协调配合措施.docx
文件大小:16.17 KB
总页数:4 页
更新时间:2025-07-07
总字数:约2.85千字
文档摘要
与设计单位协调管理措施
设计单位作为项目的设计者,设计单位对该项目的设计思路、设计依据、设计意图已有深刻的了解,故与设计单位的协调配合是完整体现设计意图,使工程既能满足使用要求,又是有效控制成本的一种重要手段。如果我单位中标,我们即与设计单位联系,进一步了解设计意图及工程要求,根据设计意图,完善修改我们的施工方案及进行深化设。对施工中出现的情况,除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及时处理外,还应会同业主、监理工程师按照总进度与整体效果要求,进行部位验收、中间质量验收和竣工验收等。
根据业主指令,参加材料的选型、选材和定货,参加新材料的定样采购。
虚心接受设计单位对工程施工的指导意见和建议,严格执行按图施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