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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2025江苏海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招聘5人考试备考试题及答案解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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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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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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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江苏海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招聘5人考试备考试题及答案解析
毕业院校: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考场:__________考号:__________
一、选择题
1.刘某将小明的一台价值10000余元的笔记本电脑偷回家中,经其母、姐规劝,在失主发觉前,又偷偷送回原处,刘某的行为属于()。
A、犯罪中止
B、犯罪既遂
C、犯罪未遂
D、犯罪预备
答案:B
解析:A项错误,《刑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中止的概念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