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美术馆摄像服务合同.docx
文件大小:24.59 KB
总页数:10 页
更新时间:2025-07-08
总字数:约4.13千字
文档摘要

美术馆摄像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具体编号]

甲方(委托方):

名称:[美术馆名称]

法定代表人:[法人姓名]

地址:[美术馆地址]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方):

名称:[摄像服务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法人姓名]

地址:[公司地址]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需对美术馆内的展览、活动、场馆介绍等内容进行摄像记录,以用于宣传推广、资料留存等目的,乙方具备专业的摄像服务能力及设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美术馆摄像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与要求

摄像范围: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