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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2025年武汉商贸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人员招聘笔试备考试题及答案详解(精选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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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44 页
更新时间:2025-07-10
总字数:约2.89万字
文档摘要

2025年武汉商贸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人员招聘笔试备考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催收非法债务罪是《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设的罪名。下列关于本罪的理解,错误的是()。

A.行为人实施了催收行为,“催”是方式,“收”是目的

B.行为人催收的是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

C.行为人催收非法债务要“情节严重”才能构成本罪

D.本罪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答案】:D

【解析】催收非法债务罪作为《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设的罪名,需从多个方面进行准确理解。首先,催收行为必然包括“催”和“收”,“催”是具体方式,“收”则是行为目的,即通过各种方式促使债务人偿还债务,所以这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