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2025年汕头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人员招聘笔试备考试题附答案详解(黄金题型).docx
文件大小:64.61 KB
总页数:42 页
更新时间:2025-07-10
总字数:约2.8万字
文档摘要

2025年汕头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人员招聘笔试备考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是()。

A.赔礼道歉

B.恢复原状

C.支付赔偿金

D.返还财产

【答案】:C

【解析】国家赔偿方式是指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具体形式。赔礼道歉主要是对精神损害的一种抚慰方式,它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受害者精神上的创伤,但并非主要的赔偿方式,因为它不涉及物质层面的赔偿。恢复原状是指将受到损害的财产恢复到受损前的状态,然而在很多实际情况中,由于各种客观因素,比如财产已完全损毁无法恢复、恢复成本过高不具有现实可行性等,使得恢复原状难以普遍适用。返还财产是将违法取得的财产返还给所有者,但当财产已不存在、被合法转移或难以返还时,就无法采用这种方式。而支付赔偿金具有很强的适用性,它不受财产形态、是否能够恢复等条件的限制,无论是对人身自由权、生命健康权的侵害,还是对财产权的损害,都可以通过支付赔偿金的方式进行赔偿。所以支付赔偿金是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

2、鉴别组织的各种重要变量及其相互关系的管理技能是()。

A.应用技能

B.分析技能

C.技术技能

D.信息技能

【答案】:B

【解析】该题考察的是对不同管理技能定义的理解。鉴别组织的各种重要变量及其相互关系,需要对组织的各种信息和情况进行剖析、判断,以找出其中的规律和联系。应用技能侧重于将知识和方法运用到实际情境中;技术技能主要是从事特定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信息技能强调对信息的获取、处理、传递等能力。而分析技能正是指对事物进行分析、鉴别,找出其内在关系的能力,所以鉴别组织重要变量及其相互关系所需要的正是分析技能。

3、下列关于公文发文字号的格式,正确的一项是()。

A.中办发〔2018〕5号

B.中办发(2018)05号

C.中办发(2018)5号

D.中办发;2018;05号

【答案】:A

【解析】公文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发文顺序号不加“第”字,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在阿拉伯数字后加“号”字。在给出的格式中,只有“中办发〔2018〕5号”符合公文发文字号的规范要求。“(2018)”括号使用错误,“05号”编了虚位,“2018”括号使用错误且编了虚位。

4、下列情形中,不会出现失重现象的是()。

A.乘电梯下楼

B.在太空行走

C.经过过山车的最低点

D.开车驶过拱形桥顶端

【答案】:C

【解析】本题可根据失重的概念来逐一分析各情形。失重是指物体对支持物的压力或对悬挂物的拉力小于物体所受重力的现象,当物体具有向下的加速度时会出现失重现象。乘电梯下楼时,若电梯加速下降或减速上升,此时电梯中的人具有向下的加速度,人会处于失重状态。在太空行走时,宇航员受到地球的引力全部用来提供绕地球做圆周运动的向心力,对太空船等支持物的压力为零,处于完全失重状态。过山车经过最低点时,过山车做圆周运动,其加速度方向是指向圆心的,即加速度方向是向上的,此时人对座位的压力大于人的重力,处于超重状态,而不是失重状态。开车驶过拱形桥顶端时,汽车做圆周运动,加速度方向指向圆心,也就是向下的,此时汽车对桥的压力小于汽车的重力,处于失重状态。综上,不会出现失重现象的是经过过山车的最低点。

5、历史上武汉有“九省通衢”之称,下列内容与这座城市没有关系的是()。

A.江南制造总局

B.汉阳铁厂

C.武汉长江大桥

D.辛亥革命

【答案】:A

【解析】该题主要考查对武汉相关历史事件和事物的了解。解题关键在于明确每个选项所涉及的内容与武汉的关联。江南制造总局是洋务运动时期创办的近代军事工业,由李鸿章创办于上海,并非在武汉,所以与武汉没有关系。汉阳铁厂是洋务派创办的当时国内最大的钢铁联合企业,是张之洞在湖北汉阳(今属武汉)兴建的,与武汉密切相关。武汉长江大桥是新中国成立后在长江上修建的第一座公铁两用桥,横跨于武昌蛇山和汉阳龟山之间,是武汉重要的标志性建筑,与武汉相关。辛亥革命首义发生在武昌,武昌属于武汉,它打响了推翻清王朝统治的第一枪,与武汉紧密相连。综上,与武汉没有关系的是江南制造总局。

6、根据我国《宪法》,有权发布特赦令的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最高法院

C.国家主席

D.国务院

【答案】:C

【解析】此题目考查有权发布特赦令的主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主要行使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等重要职权,并不负责发布特赦令。最高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其职责是审判各类案件,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等,不具备发布特赦令的权力。依据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