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企业评价规范申报条件.docx
文件大小:28.78 KB
总页数:5 页
更新时间:2025-07-11
总字数:约2.37千字
文档摘要

PAGE

1-

企业评价规范申报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新招录职工应当为试用期满并完成企业定岗手续;

2.未定级的职工应当在本企业工作(含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劳务派遣职工)。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获得县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技能荣誉或获评企业年度考核优秀表彰荣誉1次及以上或连续3年完成企业规定的KPI指标、业绩考核指标,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