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湖南省十八项核心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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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14 页
更新时间:2025-07-12
总字数:约1.47万字
文档摘要

其次节 医疗工作核心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首诊负责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对所接诊病员,特别是对急、危重病员的检查、诊断、治疗、转科和转院等工作负责到底。

首诊医师除按要求进展病史、身体检查、化验的具体记录外,对诊断已明确的病员应乐观治疗或收住院治疗;对诊断尚未明确的病员应边对症治疗、边准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诊断明确后即转有关科室治疗。

诊断明确需住院治疗的急、危、重病员,如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须由二线医师亲自审查病情,打算要否转院。病人稳定之前不得转院。

如遇危重病员需抢救时,首诊医师首先抢救并准时报请上级医师、科主任(急诊科主任)主持抢救工作,不得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