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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核安全法律法规部分试题码头回忆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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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7 页
更新时间:2025-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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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核安全法律法规局部试题码头回忆版
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
2025核安全法律法规局部试题——码头回忆版单项选择:1分×60
我国核安全法律法规依据法律效力应当分为三个层次,其次层为国务院指定的核安全行政条例。
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环境安全要求、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
放射性污染,是指由于人类活动造成物料、人体、场所、环境介质外表或者内部消灭超过国家标准的放射性物质或者射线。
具备以下条件的,方可批准发给《高级操纵员执照》: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
持有核材料数量到达以下限额的单位,必需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