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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合同借款转化为购房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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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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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合同范文:借款转化为购房款
借款转化为购房款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72号
裁判要点
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经协商全都,终止借款合同关系,建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将借款本金及利息转化为已付购房款并经对账清算的,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制止的情形,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目的,亦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假设干问题的规定》其次十四条规定的“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在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的状况下,该商品房买卖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但对转化为已付购房款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数额,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款合同等证据予以审查,以防止当事人将超出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