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建设塔式起重机安全使用规程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电力建设工程中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塔机)在项目入场验收、安装与拆卸、作业、
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运输和贮存、绿色节能和智能操作等方面安全使用的相关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电力建设新建、改建、扩建、检修和拆除工程中组装式塔机的安全使用,其他类型的
塔机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5031-2019塔式起重机
GB5144-2006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GB/T6067.1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1部分:总则
GB/T6974.3起重机术语第3部分:塔式起重机
GB/T23723.3起重机安全使用第3部分:塔式起重机
GB/T26471-2023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与爬升规则
GB/T28758起重机检查人员的资格要求
GB/T31052.1-2014起重机械检查与维护规程第1部分:总则
GB/T31052.3-2016起重机械检查与维护规程第3部分:塔式起重机
GB50007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330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JGJ/T187塔式起重机混凝土基础工程技术规程
JGJ94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NB/T10096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
T/CEC210-2019火电工程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导则
3术语和定义
GB/T6974.3、GB/T5031-2019、GB/T31052.3、GB/T26471-202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
于本文件。
3.1
电力建设工程electricpowerconstructionproject
火电、水电、核电(除核岛外)、新能源发电(包含风力、太阳能、生物质等)、储能等发电建设工
程和输变电等电网建设工程。
3.2
4
独立起升高度non-tie-inload-liftingheight
塔机运行或固定独立状态时,空载、塔身处于最大高度、吊钩处于最小幅度的最大允许高度处,吊
钩支承面对塔机基准面的最大垂直距离。
注1:对动臂变幅塔机,起升高度分为最大幅度时起升高度和最小幅度时起升高度。
注2:对固定式塔机为基础上表面,对轨道运行式塔机基准面为轨顶,支腿式塔机为路基箱上表面。
[来源:GB/T5031-2019,3.5]。
3.3
施工单位constructionunit
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具备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许可的范围内从
事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活动的单位。
[来源:T/CEC210-2019,3.5]。
3.4
安装单位installationunit
具有相应的特种设备(起重机械)安装许可证或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在许可的范围
内从事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的单位。
[来源:T/CEC210-2019,3.6,有修改]。
3.5
使用单位usingunit
具有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权的单位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
注:对于属于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管的起重机械,一般是指特种设备的产权单位(产权所有人),
也可以是产权单位通过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关系确立的特种设备实际使用管理者。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
事人合同约定的,从其规定或约定。
对于属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管的建筑起重机械,是指使用建筑起重机械的施工单位。
[来源:T/CEC210-2019,3.7,有修改]。
3.6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operatorsofspecialequipment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
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
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目录由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发布。
[来源:T/CEC210-2019,3.8,有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