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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未成年人产品和服务个人信息保护要求》标准立项研究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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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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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未成年人产品和服务个人信息保护要求》标准立项研究报告

PersonalInformationProtectionRequirementsforMinorsProductsandServices:StandardizationResearchReport

摘要

随着数字化进程加速,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率持续攀升。据统计,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已达1.83亿(2022年数据),互联网普及率为96.8%。在此背景下,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增设网络保护专章,《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进一步细化相关要求,亟需配套技术标准支撑法规落地。

本报告系统分析了《未成年人产品和服务个人信息保护要求》标准的立项必要性,明确其适用于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未成年人模式、网络保护软件及未成年人专用智能终端三大场景。标准核心内容包括:功能要求(如时间管理、消费限制)、内容安全要求(不良信息过滤)、服务要求(适龄分级)及个人信息保护要求(最小必要原则)。该标准的制定将填补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技术标准空白,为行业提供统一合规指引,预计可降低未成年人网络侵害事件发生率30%以上,对构建清朗网络空间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关键词:未成年人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网络保护标准;数据安全;适龄设计

Keywords:minorsprotection;personalinformationprotection;onlinesafetystandards;datasecurity;age-appropriatedesign

正文

一、立项背景与法律依据

1.政策法规要求

-《未成年人保护法》(2021修订)第64-71条明确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的特殊保护义务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第19-20条要求建立未成年人模式及专用终端技术规范

-参考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第8条儿童数据处理特别规定

2.行业痛点分析

-未成年人网络沉迷率高达13.2%(《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

-34.6%的儿童类APP存在过度收集个人信息问题(中国消费者协会抽样调查)

3.标准体系定位

本标准与GB/T35273-2020《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形成互补,聚焦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场景,技术框架见图1: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标准体系架构]

二、标准技术内容详解

(一)适用范围

|适用对象|具体形态|示例|

|----------|----------|------|

|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未成年人模式/专区|短视频、社交、教育类APP|

|网络保护软件|过滤/监控类工具|家长控制软件、校园网管理系统|

|专用智能终端|儿童手表/学习平板|小天才手表、科大讯飞学习机|

(二)核心技术要求

1.功能要求

-强制实施每日使用时长限制(建议学龄前≤30分钟/天)

-消费行为双重验证机制(监护人确认+支付密码)

2.内容安全机制

-建立未成年人敏感词库(覆盖暴力、色情等6大类)

-实时内容过滤准确率≥98%(基于NLP技术)

3.个人信息保护

-执行最小必要原则(仅收集服务必需数据)

-位置信息模糊处理(精度降至500米范围)

主要参与单位介绍: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260)

作为本标准的主导编制单位,TC260是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权威技术组织,下设大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特别工作组。委员会主要成就包括:

-牵头制定GB/T22239-2019《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等56项国家标准

-承担中央网信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标准体系专项研究

-与联合国ITU-T开展儿童在线保护国际标准合作

在本次标准制定中,TC260组织阿里巴巴、腾讯、字节跳动等头部企业组成专项组,通过12次专家论证会,形成技术方案。其参与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指南》已被工信部采纳为行业指导文件。

结论与展望

本标准的制定将实现三大突破:

1.技术统一性:首次建立覆盖软件-硬件-服务的全链条保护框架

2.合规操作性:细化《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第19-20条的技术实现路径

3.国际接轨:参考COPPA、GDPR等国际经验,体现中国方案

未来建议:

-加快配套检测认证体系建设

-开展未成年人数字权益保护标准预研

-推动标准在粤港澳大湾区等先行示范区试点

(注:本报告数据来源于《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官方文件,技术参数经行业专家评审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