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厦门《智能建造技术应用有关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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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11 页
更新时间:2025-07-18
总字数:约5.29千字
文档摘要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智能建造

技术应用有关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厦门市促进智能建造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厦住建规〔2024〕8号)智能建造技术应用要求,持续推进智能建造技术在我市建设项目中实践应用,现发布此通知,详情如下:

一、适用对象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在我市新建工程项目中原则上应实现智能建造技术“应用尽用”的政府投资房建项目、实施容积率核定优化的房地产项目,有条件的社会投资房建、市政、交通、水利、港口等其他项目。

二、技术应用要求

适用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认定为厦门市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并获得厦门市智慧工地一星级或以上评价。

各智能建造技术应满足现有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