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妊娠合并心脏病诊治专家共识版.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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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67 页
更新时间:2025-07-19
总字数:约9.99千字
文档摘要

心脏病妇女的孕前和孕期综合评估孕前的综合评估:提倡心脏病患者孕前经产科医师和心脏科医师联合咨询和评估,最好在孕前进行心脏病手术或药物治疗,治疗后再重新评估是否可以妊娠。对严重心脏病患者要明确告知不宜妊娠,对可以妊娠的心脏病患者也要充分告知妊娠风险。孕早期的综合评估:应告知妊娠风险和可能会发生的严重并发症,指导去对应级别的医院规范进行孕期保健,定期监测心功能。心脏病妊娠风险分级Ⅳ~Ⅴ级者,要求其终止妊娠。孕中、晚期的综合评估:一些心脏病患者对自身疾病的严重程度及妊娠风险认识不足,部分患者因没有临床症状而漏诊心脏病,少数患者妊娠意愿强烈而隐瞒病史涉险妊娠,就诊时已是妊娠中晚期。对于这类患者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