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甘肃省大数据中心引进博士研究生笔试模拟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下列关于继承的说法正确的是()。
A.引起继承法律关系产生的是法律事实中的行为
B.遗产的范围是自然人留下的全部财产
C.胎儿的遗产继承权不受法律的限制
D.订立遗嘱属于单方法律行为,其意思表示为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
【答案】:D
【解析】引起继承法律关系产生的是法律事实中的事件,也就是被继承人的死亡,而非行为,所以该表述错误。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并非全部财产,非法财产等不在遗产范围内,该表述错误。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这表明胎儿的遗产继承权是受法律限制的,该表述错误。订立遗嘱是遗嘱人单方的意思表示,无需相对人作出意思表示或接受,属于单方法律行为,且其意思表示为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该表述正确。
2、王某与前妻育有一子王甲,前妻去世后,王某与郑某登记结婚。2021年3月20日,身患重病的王某立下自书遗嘱,明确其死亡后单位发放的抚恤金归郑某所有。后王某去世,单位向其亲属发放了抚恤金。下列关于该遗嘱的说法,正确的是()。
A.抚恤金不属于王某的个人财产,遗嘱无效
B.该遗嘱系王某真实意思的表达,遗嘱有效
C.因王某自书遗嘱无见证人签名,遗嘱无效
D.该遗嘱未为王甲保留必要份额,遗嘱无效
【答案】:A
【解析】本题可根据抚恤金的性质以及遗嘱的生效条件来分析遗嘱的效力。抚恤金是职工死亡后,所在单位给予死者家属或其生前被抚养人的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产生于死者死亡后,所以抚恤金不属于死者的个人财产。遗嘱是自然人对其生前个人合法财产进行处分的意思表示。由于抚恤金并非王某的个人财产,王某无权通过遗嘱的方式对其进行处分。因此,王某就抚恤金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有效的实质要件是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遗嘱能力且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形式要件方面,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无需见证人签名。本题中,该遗嘱系王某真实意思的表达且为自书遗嘱,符合形式要求,但因处分的财产并非其个人财产,所以不能仅依据遗嘱是王某真实意思表示且形式符合要求就认定遗嘱有效。此外,法律规定的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里针对的是遗产,而抚恤金不属于遗产范畴,因此不能以未为王甲保留必要份额来判定遗嘱无效。综上,该遗嘱无效是因为抚恤金不属于王某的个人财产。
3、政府的基本职能中,不包括()。
A.文化职能
B.领导职能
C.经济职能
D.社会职能
【答案】:B
【解析】政府的基本职能主要有政治职能、经济职能、文化职能、社会职能等。领导职能通常是管理活动中的概念,并非政府的基本职能。因此不包括的职能是领导职能。
4、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中央人民政府
C.最高人民法院
D.国家监察委员会
【答案】:A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相关知识。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国家重大事务,在国家机构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中央人民政府即国务院,是我国最高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国家行政事务的管理和执行,并非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是我国的最高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主要职责是审理各类案件,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秩序,并非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我国的最高监察机关,负责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非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综上,正确答案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5、企业之间相互提供的、与商品交易相联系且主要表现形式为赊销商品、延期付款的信用活动被称为()。
A.商业信用
B.银行信用
C.国家信用
D.民间信用
【答案】:A
【解析】企业之间在商品交易中,以赊销商品、延期付款等形式相互提供的信用活动属于商业信用。商业信用是企业在正常的经营活动和商品交易中,由于延期付款或预收账款所形成的企业常见的信贷关系,与题目所描述的形式相符。银行信用是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以货币形式,通过存款、贷款等业务活动提供的信用。国家信用是以国家为主体进行的一种信用活动,主要表现为国家以债务人身份,通过发行政府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民间信用是民间个人之间的借贷往来。因此本题描述的信用活动是商业信用。
6、苹果和雪梨具有相互替代性,若苹果价格下降而雪梨价格保持不变,那么()。
A.苹果和雪梨的需求都减少
B.苹果的需求增加,雪梨的需求减少
C.苹果的需求减少,雪梨的需求增加
D.苹果和雪梨的需求都增加
【答案】:B
【解析】在经济学中,当两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