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建设工程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工作指引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根据特种设备设备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办理安装告知。
告知受理后,向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地址广州市黄埔大道中144-152号海景中心六楼起重机室)申请检验,所需资料见附件。
申请检验的设备检验合格后,到设备产权地的特种设备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机。
取得使用登机证后,按照法规要求投入使用。
附件:
申请资料
(一)监督检验
申请时提供:
(1)监督检验申请单;
(2)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3)整机和安全保护装置的型式试验证书(或者样机型式试验申请单);对应的型式试验报告
整机配套的防爆电动机、防爆电器合格证(防爆起重机)
(4)产品合格证;
(5)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告知书;
(6)安装、改造、重大修理合同。
提供的资料为复印件时,应当加盖安装、改造、重大修理单位印章。
监督检验时提供:
(1)安装、改造、重大修理单位应当提供2套(份)技术资料和工作见证材料(如检验报告、试验报告、检验记录、表、合格证据证明等,下同),对起重机械自行检验和试验,并且合格;
(2)监督检验人员应当按照按照规程在被监督检验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见证材料上签字确认并留存;
(3)整机出厂资料和文件包括:
(a)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盖章的复印件);
(b)设计图样,至少包括总图、主要受力结构件图、主要部件图、控制系统原理图以及安装需要的其他图纸;
(c)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1;
(d)整机和安全保护装置型式试验证明(按照覆盖原则提供盖章的复印件);
(e)改造的监督检验证明;
(f)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包括:《起重机械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主要受力结构件无损检测报告;出厂检验记录或者报告)。
(4)安装、改造、重大修理作业(工艺)资料2(有经其负责人批准的作业(工艺)文件,包括作业程序、技术要求、方法和措施等)及安装方案(内容至少包括工程概况、责任部门和职责权限、人员配备和分工、安装程序、控制环节和控制点、具体措施和要求、危险
源辨识、风险评估等)安装检验作业指导书(检验项目和要求不得少于规程规定的监督检验的项目和要求)如是危大工程,应提供专家论证报告
安装、改造、重大修理前检查:
以下记录、证明等应齐全,有关手续应完整:
(a)安装、改造、重大修理单位对出厂产品、改造和修理用的材料、零部件等检查确认记录;
(b)主要配套件合格证、产品铭牌;
(c)安全保护装置合格证、产品铭牌、型式试验证明(按照本规程规定进行型式试验的);
(d)主要受力结构件主要几何尺寸的检查记录;
(e)安装、改造、重大修理单位对安装基础的验收(使用单位在安装前应当向安装单位提供使用单位对安装基础(包括轨道等)的验收合格证明)。
(6)安装、改造、重大修理过程检查
以下记录应齐全,签字手续应完整。
(a)主要受力结构件现场连接(焊接、螺栓、销轴等)的检查记录;
(b)主要受力结构件的主要几何尺寸检查记录;
(c)吊具、钢丝绳及其连接(压板,楔块、绳夹等)、滑轮、开式齿轮、车轮、卷筒、环链、导绳器、层门、小车轨道和升降、横移导轨等检查记录;
(d)配重、压重的检查记录;
(e)主要受力结构件分段现场焊接组装的检查记录、无损检测报告。
(f)主要受力结构件材料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包含材料规格、牌号等信息)。(绝缘起重机还应包括绝缘材料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防爆起重机还应当包括防爆零部件材料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检查防爆起重机的车轮、电缆滑车等零部件材料的选用、产品铭牌和吨位牌材料的选用、缓冲器材料的选用是否符合规程的规定)
(g)提供焊缝无损检测报告,对普通起重机械审查主要受力结构件受拉区的对接焊缝质量是否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冶金桥式主要受力结构件的对接焊缝无损检测报告。
相关资料:
设备预期用途和使用环境的说明文件;(需要时,如吊运熔融金属,强磁场)
移装设备(非流动作业的起重机械):最近一次的法定检验报告、使用登记证。
注:
1、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
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应当满足安装、使用、修理、维护保养等工作的需要,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产品概述;
(2)主要技术性能参数、用途、对使用环境的要求及其设计使用年限;
(3)总图、控制系统原理图等;
(4)安装说明及其要求;
(5)贮存、运输、维护保养的说明以及易损件更换清单;
(6)使用操作规程,对司机、指挥等作业人员的要求;
(7)基础荷载图(轮压等)或者基础载荷参数,大车运行轨道要求,流动式起重机作业场地的承载能力和刚度要求,履带起重机地面水平度要求;
(8)安全注意事项,至少包括安全警示标志的位置,风险防范以及避免误操作说明,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物品处理说明等。
(二)定期(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