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公司客户合作费用审核
一、总则
1.目的:为加强本设计公司与外部合作伙伴的合作管理,规范合作流程,确保合作项目的顺利开展,保障公司及合作方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设计公司与所有合作伙伴之间的合作项目审核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业务外包合作、联合设计项目合作、材料供应商合作等各类合作形式。合作方涵盖企业、机构及个人。
3.设计理念与企业文化融入:本公司秉持创新、专业、共赢的设计理念与企业文化。在合作审核过程中,注重选择与公司价值观相符的合作方,鼓励创新设计思维的交流与融合,以专业精神确保合作项目达到高质量标准,追求与合作方共同发展、实现共赢。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划分
1.合作审核小组
-组成:由公司高层领导、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法务人员、财务人员等组成。高层领导担任组长,负责整体指导与决策。
-职责:全面评估合作项目的可行性、合法性、风险性等,对合作项目进行最终审核与决策。
2.业务部门
-职责:负责初步筛选合作方,收集合作方的基础信息、过往业绩、设计能力等资料;提出合作意向并详细阐述合作项目方案;在合作过程中负责具体业务对接与执行监督。
3.法务部门
-职责:对合作协议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查,预防法律风险;处理合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
4.财务部门
-职责:对合作项目进行财务预算审核、成本核算与控制;评估合作项目的财务风险与收益预期。
三、管理流程
1.合作意向发起
-业务部门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主动寻找潜在合作方或对主动联系的合作方进行初步接触。通过沟通了解合作方的基本情况、合作意愿与合作方向,形成合作意向报告,提交至合作审核小组。
-合作意向报告应包括合作方概况、合作项目设想、预期目标、潜在风险等内容。
2.合作方尽职调查
-合作审核小组批准合作意向后,业务部门联合法务、财务等相关部门对合作方进行尽职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合作方的资质信誉、财务状况、人员团队、设计能力、过往项目经验等方面。
-各部门根据自身职责范围,通过实地考察、查阅资料、第三方咨询等方式收集信息,并形成尽职调查报告。
3.合作方案制定与审核
-业务部门根据尽职调查结果,与合作方共同制定详细的合作方案。方案应明确合作模式、项目内容、双方权利义务、项目进度安排、费用结算方式等核心条款。
-合作方案先由业务部门内部审核,确保方案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战略与实际操作要求。之后提交至合作审核小组,小组各成员从不同专业角度进行全面审核,提出修改意见或批准建议。
4.合作协议签订
-合作方案经审核通过后,法务部门负责起草合作协议。协议条款应严谨、清晰,充分保障公司与合作方的合法权益,同时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合作协议经双方反复沟通修改后确定最终版本,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与合作方代表正式签订。
5.合作项目执行与监督
-业务部门作为合作项目的执行主体,按照合作方案与协议要求,组织协调各方资源,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定期向合作审核小组汇报项目进展情况。
-财务部门对项目经费使用进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规。法务部门关注项目执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及时提供法律支持。
6.合作项目验收
-合作项目完成后,业务部门组织相关专业人员组成验收小组,按照事先约定的验收标准对项目成果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形成验收报告,经合作双方签字确认。若验收不合格,业务部门与合作方协商整改措施,整改完成后再次进行验收。
四、权利与义务
1.公司权利
-有权对合作方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要求合作方按照合作协议与项目要求开展工作。
-有权获取合作项目相关的信息资料,以便对项目进行管理与决策。
-在合作方违反合作协议约定时,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2.公司义务
-按照合作协议约定,向合作方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协助,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支持、资料提供、费用支付等。
-对合作过程中涉及合作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予以保密。
3.合作方权利
-有权要求公司按照合作协议约定提供相应的支持与配合,以保障合作项目顺利进行。
-有权获取与合作项目相关的合理报酬或权益。
4.合作方义务
-严格按照合作协议约定和公司要求开展合作项目,保证工作质量与进度。
-向公司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资料,不得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信息。
-对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予以保密,不得擅自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
五、监督与奖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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