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论直接言词原则:理论、实践与发展.docx
文件大小:57.51 KB
总页数:32 页
更新时间:2025-07-26
总字数:约3.92万字
文档摘要
论直接言词原则:理论、实践与发展
一、引言
1.1研究背景与意义
在司法体系的构建与运行中,直接言词原则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它犹如一根坚实的支柱,支撑着司法公正与效率的大厦。这一原则的核心要义在于,要求法官必须在法庭上亲自聆听当事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口头陈述,案件事实和证据必须由控辩双方当庭以口头辩论和质证的方式进行调查。其包含直接原则和言词原则两个紧密相连的部分,直接原则强调法官与诉讼参与人的直接接触以及对案件事实材料和证据的直接审查;言词原则突出法庭审理以口头陈述的方式展开。
直接言词原则的重要性首先体现在对司法公正的维护上。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当证人亲自出庭,以口头陈述的方式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