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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2025案例研究法的教学意义.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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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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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案例研究法的教学意义

案例研究法最早可以追溯到19世纪初,英国和美国的一些学者和研究者(如约翰·斯图亚特·密尔、赫伯特·斯宾塞等)已开始使用案例研究法进行研究。但是,借助案例研究方法系统地发展《案例研究方法》学科并形成理论体系,应归功于20世纪初的美国社会学家罗伯特·E·洛瑞,他在1929年发表的《社会福利中的工作流程》一书中,首次提出了“案例研究法”的概念并深入阐述了其核心思想和基本操作过程。因此,罗伯特·E·洛瑞被认为是最早、最重要的案例研究法理论家之一。

一、案例研究法的实践意义

1.实践问题解决:案例研究法适用于解决实践中的问题。通过案例研究,研究员可以分析问题的根源和解决方案,并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