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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医疗设备处置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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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2 页
更新时间:2025-07-29
总字数:约小于1千字
文档摘要
医疗设备处置管理制度
一、处置医学装备应当按照集团资产处置管理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处理。
二、医学装备处置方式主要包括调拨、捐赠和报废等。
三、对长期闲置不用、低效运转或超标准配置的医学装备,应当予以调拨处置。医疗设备的调拨由设备科办理相关手续,如未通过设备科办理固定资产管理移交手续而产生责任纠纷或造成不良后果的,使用科室应承担相应责任。
1、跨科借用:由于医疗需要,经双方科室负责人同意,医疗设备固定资产可以跨科借用。固定资产借出方需由设备管理员保留借方设备管理员借条,该借条必须注明设备名称、固定资产编号、设备完好状况、设备归还日期等。如未办理借用手续或因借条丢失所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