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江苏省交通技师学院招聘教师15人笔试模拟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公司内部开展信息传递工作时,常用的书面交流形式是()。
A.备忘录
B.信件
C.通知
D.报告
【答案】:A
【解析】备忘录是公司内部常用的书面交流形式,用于记录、传递和提醒重要信息,方便在公司内部成员之间快速共享和查阅,简洁明了且针对性强。信件通常用于公司与外部的正式沟通。通知一般是向特定群体告知重大事项、政策、活动等内容。报告则是对工作、项目等进行全面总结和分析后形成的书面文件,通常需要花费较多时间和精力来撰写。所以公司内部经常进行信息传递常用的书面交流形式是备忘录。
2、2021年10月11日,山西全省防汛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会议于太原召开,省委书记林武在讲话中指出,近期,我省防汛形势极为严峻,()流域平均降雨量超过历史同期最高值,给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严重损失。
A.沁河
B.汾河
C.桑干河
D.滹沱河
【答案】:B
【解析】在2021年10月,山西近段时间防汛形势严峻。汾河流域平均降雨量超历史同期最高值,洪水等灾害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沁河是黄河一级支流,虽然也会面临洪水等防汛压力,但在这次情况中并非是平均降雨量超历史同期最高值的流域。桑干河是海河的重要支流,其流域降雨情况与本题描述的情况不符。滹沱河是海河水系子牙河的上游支流,同样不是此次平均降雨量超历史同期最高值的流域。所以正确答案所指的流域是汾河。
3、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的文种是()
A.通知
B.通告
C.通报
D.公告
【答案】:C
【解析】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的文种是通报。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因此正确答案对应的是题目中描述该作用的文种。
4、有位同事来跟你说:“有件事我本不应该告诉你的,但你有没有听到……”你会如何回应?
A.既然不应当告诉我,那你就别说了吧!
B.谢谢你来告诉我,我有兴趣听。
C.我不想听办公室里的各种流言,你还是别说了吧!
D.如果你想说的话,你就说吧。
【答案】:C
【解析】面对同事“有件事我本不应该告诉你的,但你有没有听到……”这样的开场,不同回答体现不同态度和处理方式。一种直接拒绝的回应是表明既然不应当被告知,那就不要说了。这样能避免卷入可能不合适的信息中,也遵循了同事暗示此事不宜告知的意思。另一种积极接受态度是感谢同事来告知,并表示有兴趣听。这显示出友好和开放的姿态,愿意接纳同事分享的内容。还有一种是明确拒绝办公室流言的态度,直接表明不想听办公室里的各种流言,让同事别说了。说明比较在意工作环境的纯粹性,不想陷入办公室八卦等情况。较为中立的回应是如果对方想说就说。既没有强烈拒绝,也没有过度积极迎合,给同事自主表达的权利。在办公室环境中,若比较注重工作秩序和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拒绝流言的回应较为合适;若想维护与同事良好关系,友好接纳的回应可能更好;若不想卷入其中又不想太得罪同事,中立的回应是一个选择;而明确不让说的回应可能会显得有些生硬,但能直接避免后续可能的麻烦。
5、赵某被法院宣告死亡,实际上他并未死亡,只是在外地躲债。某日赵某被李某欺骗,将自己的摩托车低价卖给王某的妻子韩某,而韩某对此并不知情。关于该合同的效力,以下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无效
B.可撤销
C.效力待定
D.有效
【答案】:B
【解析】本题可根据合同效力的相关法律规定,结合题目所给情形进行分析。在本题中,赵某被法院宣告死亡但实际未死亡,其在外地躲债期间被李某欺骗,将自己的摩托车低价卖给韩某,而韩某对此事并不知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本题中赵某是受李某欺骗而低价出售摩托车,赵某属于受欺诈方,所以该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致合同当然不发生效力,本题情形并不符合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其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才能生效,本题也不属于这种情况;而有效合同是指具备了合同的生效要件,能够产生合同当事人预期法律效果的合同,本题赵某是在受欺诈的情况下签订合同,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所以不属于有效合同。综上,该合同的效力是可撤销。
6、“梨花节”“牡丹节”……各地主办的各种各样的“节”频频亮相,热闹非凡。这些名目繁多的活动大多________,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