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物管理制度(21篇)
公物管理制度(精选21篇)
公物管理制度篇1
为充分发挥宿舍楼的作用,创造一个优美舒适的住宿环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把综合楼作为良好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的基地、真正做到宿舍是我家,我们共同爱护它,强化学校宿舍公物管理,坚持物尽其用,损坏赔偿的原则,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物管理措施
1、宿舍使用的桌椅、床铺、壁橱等统一编号,造册记卡一式三份,做到人号对应,登记完好程度。各宿舍、宿管室、总务处手持一份,以便平时和学期末时进行检查。
2、公共设施:走廊、楼梯间、卫生间、盥洗间、浴室、门厅、过道、热水房等处的墙壁、门、窗玻璃、灯、扇、指示灯、电器设备、消防设备、给排水设施、监控设施、音响设施等具体落实到宿舍或学生,责任明确,以便检查。
3、为确保学生的安全,任何同学不得开启走廊内的总控开关、空调插座,任何同学不得在宿舍内使用充电器,不得随意修理灯扇,严禁任何同学私接乱扯电线。
4、养成良好的节约习惯,文明用电、用水,做到人走水停灯灭。
二、检查制度及赔偿规定
(一)、检查办法
1、各室室长、公共设施的负责人每天对所负责的各类公物随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宿管老师汇报,协助宿管老师查找损坏的原因和责任人。若查找不到由负责人赔偿,由宿管老师及时报给总务处认定价格赔偿后及时维修。
2、宿管老师对所负责楼层的各类公物随时检查使用情况和损坏情况,发现问题即时处理。
3、值班领导、总务处人员对宿舍随机抽查,发现问题根据相关规定对宿管老师和学生进行处罚。
4、每学期开学和结束,总务处对各宿舍进行全面检查。对保管好的宿舍、楼层的室长、公共设施的负责人、宿管老师进行适当的奖励。对损坏公物又未及时上报维修的,加倍处罚相关责任人。
(二)、公物管理减分与赔偿标准
1、打破一块铝合金窗玻璃,大块减10分,赔偿60元;小块减5分,赔偿20元;打破大门玻璃一扇减50分,赔偿200元;
2、损坏铁床一个减5-20分、赔偿10-500元,一块床板减10分,赔偿50元;壁橱一个减5-20分、赔偿10-500元,一扇壁橱门减5分,赔偿30元,壁橱门扣一个减2分,赔偿5元。桌子一个减5-20分、赔偿10-50元。
3、损坏各宿舍的门一扇减20分,赔偿20--150元,损坏房门的拉手插销减3分,赔偿5元。
4、故意损坏水龙头一个减5分、赔偿10元、地漏一个减10分、赔偿100元、其他水路设施视损坏情况给予50—500元的赔偿。
5、损坏小开关、插座一个减5分、赔偿20元,电灯一个减5分、赔偿40元、电扇一个减10分、赔偿150元,指示灯一个减5分、赔偿50元;总开关发现开启一次减20分、赔偿50元,若有损坏一次赔偿200元,
6、宿舍内私自更换大功率灯泡减20分,乱拉电线,乱接插座和多用灯减20分、罚50元。使用充电器除没收外,一次减10分、罚10元。
7、消防设施私自开启一次减5-20分、罚10-500元。
8、墙壁发现一处污迹一次减10-20分、罚50-500元。墙砖一块减5分、罚10元、地板砖一块减10分、罚20元;损坏楼梯扶手一处减5-20分、罚50-500元。
9、发现擅自攀爬六楼屋顶者一次减20分、罚100元。
10、晒衣铁丝、系蚊帐铁丝损坏一根减5分、赔偿10元。盆架一个减5-10分、赔偿10-50元。
公物管理制度篇2
1、所有学校公物,应分类编号造册,实行专人保管。教学仪器、教学资料、各种教学参考书,教学挂图等,由教导处保管;其他书刊、报纸、学生图书由图书管理员保管;体育器材及用品由体育组长保管;教职员工领(借)用物品,由领(借)用者保管。教室内公物,由各班主任保管;办公室内公物,由教研组长保管。其他公物由保管员保管,校舍及放在室外公物由总务全面管理。
2、可以借用的公物,教职工需借用时,应办理登记手续,妥善保管,使用完毕或调离学校时,应如数归还,如因使用或保管不善,造成损坏或丢失者,应写明原因,向有关部门领导报告,按有关规定全部或部分赔偿损失。
3、学生非因公造成公物损失时,班主任应查明原因,根据实际情况现成其适当赔偿损失,确属有意损坏公物者,视情节轻重,按价两倍以上赔偿,由班主任将事因及处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
公物管理制度篇3
一、学校要经常对师生员工加强爱护公共财务的教育,树立以爱护公物为荣、破坏公物为耻的思想意识,保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
二、所有校产校具都要进行登记入帐。帐簿一式三份,校长、总务、管理人员各执一份。部分校产校具,比如价格超过百元的,因校内职工借用或外单位借用,必须经分管校长批准并办好借用手续,严禁人情借用;对需变卖报损或损耗的都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