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综合管理部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为保证有良好的居住环境和生活秩序,特制定
宿舍管理规定,请各住宿人员自觉遵守执行。
1)宿舍是专门提供给领班及领班级以下员工居
住的,入住须经综合管理部批准安排。
2)入住员工须服从公司宿舍管理人员的监督及
管理,并按安排的房间号及床号入住,不得私自换
房;不得私自带非本公司人员(含已离职员工)在
宿舍留宿,如有直属亲属需留宿须提前向公司提
出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留宿。
3)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
杂物;严禁向窗外泼水、丢垃圾等,防止高空坠
物;小心火种(如烟头等)禁止扔到户外或放有
易燃物品的地方;废品、垃圾等应放入垃圾桶,
房间清洁由住宿人员轮流安排负责。
4)保持宿舍的排水设施畅通,禁止把易堵塞排水
管的杂物(如报纸、胶袋、茶叶渣及剩饭菜等)
倒入冲凉房、大便器和洗手盆内;对故意破坏宿
舍设备设施者,一经查实,将给予严重处分。
5)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品及违禁物品。
6)员工应正确使用并爱护宿舍内的各项设施及
物品,如有损坏照价赔偿;严禁私自拉接有线电
视线、电话线、电线及接装电器;不得在墙壁和
衣柜上随意钉贴、涂画;不得在非指定位置晾晒
衣物。
7)宿舍水电及燃气费用是由员工分摊,入住员工
应节约水电。随手关灯及水龙头,注意检查天然
气阀是否关闭,若提供有空调设备,员工在使用
时应设置适当的室内温度,节约能源。
8)宿舍禁止烹饪、烧烤食物。
9)员工不得仅穿内衣内裤及暴露的睡衣在公共
区域场所走动;严禁在宿舍赌博、酗酒、打架斗
殴和进行有伤风化的行为。
10)宿舍内应保持安静,休息时间段不得高声喧哗
或制造噪音干扰他人休息;使用电视或音响时声
音不得过大影响他人。
11)楼宇管理部员工每天应于24:00前关灯就寝
(除上中班或加班人员外);休班员工必须于凌晨
01:00分之前返回宿舍;每晚23:00后至次日
08:00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同宿舍员工不得串门;
来访人员必须由宿舍管理员登记后方可探访,探
访时间为当日09:00分至20:00分。
12)员工的私有财物,应各自妥善保管,如有遗失,
及时报告宿舍管理员或楼宇管理部负责人。
13)已婚员工可自行安排在外住宿,但须向综合管
理部提出书面申请且获批准方可;员工在外居住
期间,发生任何问题,公司概不负责;在外住宿
员工从批准日起3个月内不得申请入住宿舍。
14)每套宿舍应选出一名舍长,负责本套宿舍的日
常清洁和安全管理工作,制定相应的值日制度,
宿舍员工应配合执行。
15)离职员工(包括自动辞职、解雇)必须于工作
截止日(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迟搬离宿舍,必须
书面征得部门主管同意并由主管知会宿舍长。)携
带个人全部物品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及住宿;
如有未收拾的个人物品,公司将不负责管理;员
工搬离宿舍时,应将使用过的床位、衣柜、抽屉
等清理干净,及时交齐钥匙并由宿舍长检查清点;
带出的物品须经宿舍长检查。
以上规定如有违反,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口头
警告、书面警告、责令赔偿和开除等处分。
打印及复印用纸使用规定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纸张浪费,降低管理处的行政
开支,请各部门员工在进行复印及打印内部使用资料
或图纸文件时使用一面已用过的纸张(除机密性文件
外)。
电话及传真机的使用
电话及传真机属于基地物业管理处公有财产,任
何员工都有对其进行爱护和保管的责任,并遵守其使
用规范。
1)管理处内严禁使用拨打特殊自动声讯有偿服务
电话,一经发现,除实际费用由个人支付外,管
理处立即无条件开除。员工相互之间均有监督职
责,如果发生此事,同班员工相互之间均有监督
职能,如果发生此事,同班员工相互包庇,致使
金融基地不能查处真相,其同班人员均有连带责
任,赔偿金额将平均分摊给同组每个人。班组负
责人加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