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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信用信息应用指南》标准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一)任务来源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25年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工作安排,由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70)组织制定的国家标准《个体工商户信用信息应用指南》(计划号:T-469),按照当前标准工作安排,计划定于2026年完成。
本标准由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70)提出并归口。
(二)制定背景
个体工商户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数量庞大的市场主体,是我国产业链供应链的“毛细血管”和市场的“神经末梢”,是群众生活最直接的服务者,截至2023年底,全国登记在册个体工商户1.24亿户,占经营主体总量67.4%,支撑近3亿人就业。2023全年新设个体工商户2258.2万户,同比增长11.4%。个体经济成为改善民生、促进就业、增强经济韧性的重要支撑。个体工商户规模小、经营灵活,疫情后快速恢复生机活力,为方便人民群众生活、畅通经济微循环发挥了重要作用。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个体工商户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做出重要指示,强调要“积极帮助个体工商户解决租金、税费、社保、融资等方面难题”“稳住市场主体,对受疫情严重冲击的行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施一揽子纾困帮扶政策”。《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第二十一条明确提出“国家推动建立和完善个体工商户信用评价体系”。
此前,《个体工商户信用评价指标》已经通过国家标准立项评审,即将启动,该标准给出了个体工商户信用评价的具体指标项。而从信用信息征集、共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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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应用的全流程当中来看,评价并不是终点,而且为了更好的指导实践,为个体工商户融资信贷提供支持、为精准监管、呵护帮扶个体工商户提供依据,也为个体工商户全生命周期的经营活动提供便利。
在党和国家的鼓励、支持、引导下,在各部门、各地方共同努力下,多项政策支持、营商环境不断趋好,个体工商户整体发展壮大。市场监管总局牵头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统筹协调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建立与个体工商户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深入推进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上线“全国个体工商户发展网”,积极推进“个转企”试点。
(三)起草过程
为了更好的发挥个体工商户信用信息的应用价值,拓展应用场景,《个体工商户信用信息应用指南》将在应用范围、应用原则、典型应用场景、应用安全、权益保护等方面提供一系列指导,将为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履行职责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以及市场化应用主体开发和创新信用产品助力普惠金融、防范交易风险、促进行业自律提供了标准化指引,相关工作的开展有助于强化信用信息的规范使用,加强信用信息的共享交互,提升监管应用的协同效率,加快推动信用监管机制的健全和完善,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壮大。
本标准由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70)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草案在起草过程中召开了多次研讨会,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参与标准研讨的专家多来自市场监管、信息管理、民营经济、信用评价等研究领域,还包括来自企业、个体工商户、政府、评价机构的代表,通过对标准内容的反复修改和完善,形成了目前的国家标准文本。主要起草过程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1.成立起草组
本标准的起草受到社会各方的广泛关注,接到本标准研制任务后,起草单位充分吸收了来自信用管理、信息管理、民营经济、市场监管、信用评价等不同专业领域有能力、经验和研究工作基础的专家、学者、企业代表、个体工商户等,于2025年1月成立了标准起草工作组负责本项标准编制的全面工作,包括资料收集、研讨交流、标准编制、组织征求专家意见及修订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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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确立标准框架
起草组根据当前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以及个体工商户信用评价的现状和实际需求,按照国家对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发展普惠金融、信用监管相关要求,进一步明确标准定位、应用对象和适用范围。同时,通过开展多次地方、行业等的座谈会和调研工作,吸收和借鉴了来自各方的意见和建议,经过认真分析和研讨,确立了初步的标准框架。
3.形成标准草案
在标准框架确定的基础上,起草组成员充分吸收已有的科研成果,以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要求为依据和指导,经过反复推敲,多次召开不同规模的标准研讨会逐渐确定了本标准的主要内容,于2025年4月完成标准草案。
4.形成征求意见稿
起草组在完成标准草案的基础上,多次召开了不同规模、不同层次的标准研讨会,征询了来自各方的专家、学者和业务主管部门的意见,对标准进行了大量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