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docx
文件大小:24.55 KB
总页数:10 页
更新时间:2025-08-05
总字数:约3.02千字
文档摘要
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
一、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从事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机构及相关人员。旨在早期发现06岁儿童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等方面可能存在的残疾,为后续的诊断、干预和康复提供依据,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二、筛查人员要求
1.专业资质
从事儿童残疾筛查工作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医生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儿童残疾筛查相关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护士应具有护士执业证书,接受过系统的儿童护理和筛查技能培训。
2.专业培训
培训内容应包括儿童生长发育知识、各类残疾的临床表现和筛查方法、筛查工具的使用、信息收集与记录、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