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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安工法律法规-记忆口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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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11 页
更新时间:2025-08-04
总字数:约1.15万字
文档摘要

安全工程师《记忆口诀》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记忆口诀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

第二十四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

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

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

记忆口诀:金矿危建运

2.高危单位应急救援组织及装备、器材的规定

《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九条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

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的,可以不建立应急救

援组织,但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

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记忆口诀:金矿危建轨

3.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的单位

《消防法》第三十九条下列单位应当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承担本单位的火灾扑救工作:

(一)大型核设施单位、大型发电厂、民用机场、主要港口;

(二)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企业;

(三)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

(四)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以外的火灾危险性较大、距离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

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企业;

(五)距离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较远、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群的管理单位

记忆口诀:核电机港、2燃2远;机港文物不加大、文物全国是重点

4.特种设备的范围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条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

、使用、检验、检测和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

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

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特种设备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

理的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记忆口诀:一锅二压,梯重索乐车

5.特种设备设计鉴定

第二十条锅炉、气瓶、氧舱、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设计文件,应当经负责特种设备

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核准的检验机构鉴定,方可用于制造。

特种设备产品、部件或者试制的特种设备新产品、新部件以及特种设备采用的新材料,按照

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需要通过型式试验进行安全性验证的,应当经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

部门核准的检验机构进行型式试验。

记忆口诀:运大锅和氧气

6.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监察条例涉及的时间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四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竣工后,安装、改造、修理的

施工单位应当在验收后三十日内将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移交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单

位应当将其存入该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第三十三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

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

备的显著位置。

第四十三条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在每日投入使用前,其运营使用单位应当进行试运行

和例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确认。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七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

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特种设备

使用单位在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第三十一条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依照本条例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者

电梯制造单位进行。

电梯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第二十八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

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第三十五条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熟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