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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规范操作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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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10 页
更新时间:2025-08-05
总字数:约4.1千字
文档摘要

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规范操作制度

一、个人卫生要求

1.严格遵守健康管理规定,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新入职人员必须先体检合格才能从事食堂工作。若出现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2.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澡、勤理发、勤换衣、勤剪指甲。工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等手部饰物。

3.操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及便后,都必须用流动水及肥皂或洗手液洗手,洗手应遵循七步洗手法,时间不少于20秒。接触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