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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员工履职问责追究管理规定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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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11 页
更新时间:2025-08-05
总字数:约4.45千字
文档摘要

员工履职问责追究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问责范围

员工履职问责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以及劳务派遣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声誉损害或其他不良影响的,均属于问责范围。

不履行职责包括拒绝、放弃、推诿应履行的职责;不正确履行职责包括履行职责超过规定权限、违反规定程序、未达到工作质量标准等情形。

问责情形与责任认定

1.工作态度类

-上班无故迟到、早退、旷工,一个月内累计迟到三次以上或旷工一天以上的。迟到早退每次扣绩效分[X]分,旷工一天扣绩效分[X]分,绩效分与月度奖金挂钩,每扣[X]分,月度奖金相应减少[X]元。